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2023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2023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1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市內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不得報考。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2023屆高校畢業生按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報考,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且須在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附件的參考目錄,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附件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結合應聘人員所學課程、專業培養目的等進行資格審查。
(四)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如職員9級以上或以下,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具有教師資格證條件的,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須在
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及時公告,請報考人員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線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兩種報名方式均須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1.線上報名。所有線上報名考生都必須在
2.報名及資格審查所需材料:①《報名登記表》(附件4);②本人身份證;③學校出具的《在校生學籍證明》或《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④《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或《公費師范生培養協議》;⑤招聘崗位要求的職(執)業資格證等材料。
3.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
4.所有線上報名、現場報名考生均須帶上報名及資格審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參加資格審查,凡未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5.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面向江津籍考生的崗位(序號1-7號崗位)均可1:1開考,其他面向重慶籍考生的崗位(序號8-16號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有關情況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后,可作為緊缺崗位按1:1開考。
6.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現場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與報考資格的相符性。資格審查合格者,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其他相關要求,攜帶身份證原件等前往參加考試考核。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向應聘人員說明原因。
五、考試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凡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數之比達到8:1的,將對此崗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
(一)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包含《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50分)和《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50分)兩科。筆試大綱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公共科目筆試采用閉卷筆答方式,筆試內容詳見附件1。
2.筆試崗位及筆試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在報名現場通知。
3.筆試人員進入面試環節規則:
(1)應筆試而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
(3)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區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開考。
(4)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等事項將現場公布并通過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布。
(二)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在報名現場通知。
面試由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面試分為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面試項目各項分值均為100分,面試總時間不少于20分鐘。專業技能測試采取試講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基本技能和實際工作能力。綜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應變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各崗位開展面試項目內容詳見附件1。
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各科成績未達到65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面試當天,若原確定進入面試的部分人員主動放棄,導致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最低競爭比,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正常參加面試的人員仍可繼續參加面試,但其面試各科成績不得低于65分,方可進入后續環節。
(三)考核總成績計算。
(1)未組織筆試的崗位:
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2)組織筆試的崗位:
考核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5%+綜合面試成績×25%。
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若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優先;如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江津區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考察辦法(試行)》,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原則,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要求,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的,其缺額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進行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考察前(以考察文件印發之日計算)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由江津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確定。需遞補的,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且遞補人員的面試各科成績不得低于70分。考察及以后環節出現缺額的均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上公示,公示時間均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及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考生未在本公告規定期限內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書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資格。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區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江津區教育系統最低服務滿6年;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事業單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規范進行。各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考核招聘過程中凡發現應聘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應聘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選)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公告由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2.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47272805、023-47522709。
3.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
4.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附件下載:
1.附件1:重慶市江津區教育事業單位面向2023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2.附件2: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2年).docx
3.附件3: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doc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305/t20230516_119698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