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河池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直接面試考核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工作單位和地點
招聘非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2名。其中:
1.出納1名;
2.市政設施維護技術人員1名。
工作單位:局屬二層事業單位河池市市政設施處;
工作地點:河池市金城江區。
三、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政治思想、業務素質,勤奮敬業,作風正派,能吃苦耐勞,服從安排,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其中:
1.出納崗位需持有初級會計證,專業不限;
2.市政設施維護技術人員需是橋梁、道路、給排水或造價專業(外勤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適合男性)。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受處分期間或者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有違法違紀記錄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參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方式:
(1)網絡報名:將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明、無犯罪證明等掃描件和《河池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發送至郵箱hc2568811@126.com。
(2)現場報名:本人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明、無犯罪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表》到河池市城市管理執法局3樓(河池市市政設施處辦公室),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區翠竹路51號。
(二)資格審查
河池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政設施處負責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根據擇優原則確定面試人選,未入圍面試的人員,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三)面試
1.面試時間:符合條件要求的由本單位通知面試,以單位電話通知為準。
2.面試地點:河池市城市管理執法局3樓。
3.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儀表舉止、語言表達、專業知識、問題處理能力等綜合素質。
(四)體檢
1.面試過后,按照擬聘用人數1:1比例,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人員進入體檢階段。面試成績并列者,通過加試的方式確定。
2.進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3.體檢統一在縣級以上二甲醫院進行,體檢費由體檢者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
(五)試用和聘用
聘用人員屬臨時聘用合同工,實行合同制管理,無行政、事業等實名編制,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
五、薪酬及待遇
(一)福利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池市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河政辦發﹝2015﹞108號)以及人社、財政部門相關規定執行簽訂合同后享受五險一金(住房公積金)待遇。除享受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外,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后,享受相應公休假。參加單位工會并交納會費,享受與其他會員同等工會待遇;差旅補助等其他待遇按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二)《勞動合同》執行三年一簽,合同到期后,經考核合格并有意繼續留任的可優先續簽。
(三)聘用人員在崗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終止合同條件的,解除勞動關系。
六、有關說明
(一)凡在報名、面試和體檢、考核審查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應聘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三)招聘事宜由河池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政設施處負責解釋。聯系人:韋春艷,聯系電話:0778-2568811。
河池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附件:附件.河池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2023.6.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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