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總工會關于印發(fā)〈廣東省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的文件精神,為適應新時期工會工作的需要,進一步充實基層工會工作力量,規(guī)范我鎮(zhèn)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的管理,結合我鎮(zhèn)實際,前鋒鎮(zhèn)總工會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1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序號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崗位要求 |
招聘人數 |
學歷 |
學位 |
專業(yè)要求 |
其他條件 |
1 |
云浮市云城區(qū)前鋒鎮(zhèn)總工會 |
社會化工會工作崗位 |
1.身心健康,能適應輪值班工作安排;2.熟悉電腦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寫作和語言表達能力;3.專職從事基層工會以及集體協商工作。 |
1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專業(yè)不限,具有會計類、財務金融類、社會工作、鄉(xiāng)村振興工作等相關專業(yè)優(yōu)先考慮。 |
具有2年及以上鎮(zhèn)(街)工作經驗、C2以上汽車駕駛證、社會工作資格證、志愿者證優(yōu)先考慮。 |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職工群眾工作,愿意到基層工會工作;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
2.年齡35周歲以下(即
3.掌握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知識,熟悉電腦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寫作和語言表達能力。
4.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基層工會工作崗位需要的身體條件,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6.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1)中共黨員;
(2)獲得過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和優(yōu)秀工會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
(3)熟悉勞動和工會法律法規(guī)、具有2年及以上鎮(zhèn)(街)工作經驗的基層工作者;
(4)具有會計類、財務金融類、社會工作、C2以上汽車駕駛證等相關專業(yè)證書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2.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7.其他不宜從事社會化工會工作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報名、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絡線上報名的方式。
(3)報名郵箱地址:qf8681080@163.com,聯系電話:0766-8681081。
2.報名材料
應聘人員需提交真實、準確、完整的以下材料:
(1)《報名表》(見附件1);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PDF文檔);
(3)學歷證書復印件(PDF文檔);
(4)相關專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PDF文檔);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專業(yè)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3)線上報名成功后,準備好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到時另行通知查看。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前鋒鎮(zhèn)總工會根據本方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對報名者及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
(三)面試
本次招聘采取合則約見面試,擇優(yōu)錄用。如未進入面試階段,不逐一通知。
(四)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
(六)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將在云浮市云城區(qū)前鋒鎮(zhèn)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招聘錄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九)薪酬待遇
按規(guī)定由鎮(zhèn)總工會辦理聘用手續(xù),薪酬標準參照鎮(zhèn)政府雇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給予發(fā)放。
四、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否則將取消應聘或錄用資格。
(二)招聘單位將以短信方式或電話通知應聘人員,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通訊正常,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錄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原則上不保留其錄用資格。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云浮市云城區(qū)前鋒鎮(zhèn)總工會負責解釋。
云浮市云城區(qū)前鋒鎮(zhèn)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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