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本鎮中小學2023年秋季學期開學教師需求,現計劃于2023年7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編外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中小學編外教師共255人(詳見下表)。我鎮編外教師經費由鎮財政統一解決,編外教師年薪待遇初中13萬元/年,小學12萬元/年(含五險一金)。
二、招聘對象
1.畢業生:指2022年6月—2023年7月(截止至本次報名首日)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含)以上的納入國內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的畢業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和教育部承認學歷學位的國(境)外院校的畢業生。
2.社會人員:指畢業生外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所有報考的社會人員學歷條件為本科或以上學歷。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港澳居民),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符合本方案和《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6.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二)具體條件
1.年齡要求
要求4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至本次報名首日。
2.學歷要求
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3.專業相符要求,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學歷與專業相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與崗位專業相符(詳見《東莞市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專業對照表》,附件1),學位類別不能作為專業類別報考;
(2)職稱與崗位相符
初級及以上職稱專業(學科)與報考崗位相符。
非全日制本科的報考人員,需具備與報考崗位相符的職稱。
4.教師資格證要求
報考人員須取得崗位相對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取得的教師資格可以任教本級及以下學段教師崗位。
四、招聘程序
現場報名—資格審核—面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每位考生限報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且須在報考期間按規定提交符合崗位要求的報考材料,因材料不符、不齊或因資格不符崗位要求而造成報考失敗的,不另行通知,責任自負。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即
2.報名地點:東莞市虎門鎮教育管理中心一樓大廳(虎門鎮教育路1號)。
3.報考需提交的材料:
(1)《個人簡歷表》(詳見附件2);
(2)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鑒定書或認證證明復印件(沒學位可以不提供);
(4)教師資格證復印件;
(5)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初級及以上層次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根據報考崗位所需條件提供);
考生需現場提供相關證件原件進行驗證。成功報名的考生需現場微信掃碼登記個人信息,并加入相應釘釘群。面試考核具體要求和安排等有關通知,將在群里發布??忌馄谖慈肴寒a生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二)資格審核
1.資格初審
由虎門鎮教育管理中心統籌安排相關人員組成資格評審小組,負責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材料是否符合報考崗位要求進行初審。
2.推薦面試考核名單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和資格審查情況,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直接進入面試考核環節。
(三)面試考核
面試考核由虎門鎮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1.考核時間
具體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2.考核形式
試講,由虎門鎮教育管理中心統籌抽調專業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對推薦人員進行面試考核,考核的形式為現場試講,考生現場備課30分鐘后進行8分鐘的試講考核。
3.成績
試講成績均為百分制,成績保留2位小數,達標分數線均為80分,不達80分的均不計算入總分,不予錄取。按總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如出現考試成績相同影響擬聘結果的,將需進行加試,加試以問答形式進行。
(四)體檢
體檢時間和地點:在東莞市三甲或以上醫院體檢,所需費用由個人承擔。如近三個月內有在上述醫院進行教師資格或教師招聘體檢的,可提供體檢表原件或復印件,免于重復體檢。
(五)考察
對擬聘人員是否存在違法違紀或其他師德師風問題進行考察與核實。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將公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為聘用人員,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為1年。設1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工作能力、紀律要求或身體條件等不符合崗位要求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項
1.考生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要求報考,個人條件與報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明文件上的畢業時間為準。
3.未能通過入職背景審查的取消聘用資格。
4.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有違法犯罪記錄或其他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記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近兩年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
(6)應聘、聘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5.體檢不合格或者擬聘考生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空缺職位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可按成績順序申請依序遞補,也可以不申請遞補。
6.考生應如實報告個人健康情況,如考生隱瞞不適合從事教師崗位的疾病,一經發現,由此而產生的所有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以及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擔。
7.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流程,若招聘過程發現考生資格不符,將取消考生的考試資格。
8.本公告有關事宜解釋權歸東莞市虎門鎮教育管理中心所有。
9.咨詢電話:0769-85020926。
附件1:《東莞市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專業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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