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組織紀律性強,服從組織安排;
3.具有擬聘用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職業技能、工作經歷和職業資格;
4.身體健康,勝任擬聘用崗位的工作任務;
5.本人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未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二)崗位條件
招聘 崗位 | 招聘 人數 | 招聘條件 |
書 記 員 | 4 | 1.具有全日制法學類及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在22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應聘時具有2年以上相關崗位工作經歷或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可放寬至35周歲; 3.掌握計算機及軟件使用等必備的辦公辦案技能,具有較高的文字錄入水平。 4.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者優先考慮。 |
行 政 人 員 | 1 |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漢語言文學、文秘、新聞學等相關專業; 2.年齡在22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應聘時具有2年以上相關崗位工作經歷或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可放寬至35周歲; 3.掌握計算機及辦公軟件操作等崗位必備的業務技能,具有較強的公文寫作基礎和報告撰寫能力,出色的文字組織能力,較強的文字材料歸納整理能力。 |
二、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出之日至2023年8月4日17:00止。
2.報名材料:填寫報名表(見附件)、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及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等有效證件的圖片,有相關工作經驗的請提供社保證明。
3.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以“崗位+姓名”命名壓縮包形式,發送至郵箱:1084495193@qq.com,未明確報名崗位的不予審核。
(二)資格審查
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應聘人員應真實、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錯誤或不完整填寫報名表的,后果及責任由本人自負。對虛假提供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通過資格審查的,由工作人員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時間。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40%)和面試(60%)。應試人員應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工作證明等與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的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參加考試。未按時參加體測和面試的,視為放棄。
1.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書記員筆試采取書面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公共基礎知識等;
行政人員筆試采取書面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等;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待筆試后另行通知,采取綜合面試的方式。面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素質、業務能力、崗位適應等內容,考察自我認識、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臨場應變等方面能力水平。
(四)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高低按照招聘人數比例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不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三、聘用及待遇
經過考試及體檢合格人員辦理入職手續進入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制人員工資待遇和管理按照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相關文件執行。
四、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60733046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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