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我區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普陀區中小學事業編制教師9人。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專業要求
崗位需求明細表(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二、招聘對象
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本科階段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內(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畢業生不列入招聘范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品行端正。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志愿從事教師工作,能服從組織分配。
(三)身體健康,符合教師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有教師職業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和報考學科相對應的專業技能,口頭表達能力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
(四)應聘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書。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五)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六)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四、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核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復審的方式。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二維碼(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為便于及時了解和獲取與本次招聘有關的訊息,應聘人員須用釘釘搜索群號29765016518加入“2023普陀教師招聘”群。
(二)現場資格復審
網上報名結束后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復審時間:
復審地點:區教育局524會議室(舟山市普陀區東港街道昌正街169號2號樓5樓)。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名單和具體考試安排(筆試時間初定
應聘人員復審時需提供相應報考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材料不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
現場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報名登記表》(掃描二維碼進行填報并在線生成PDF文件后自行打印紙質稿,具體操作方法參考附件1);
3.《誠信承諾書》(附件2);
4.本科畢業生的師范類專業證明;
5.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應屆生另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若實行網簽的提供相應證明)。
應聘人員將以上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裝訂成冊)分別按順序整理,現場交工作人員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各個環節中,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三)招聘崗位計劃數確定
招聘崗位計劃數在5人及以上的,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應達到計劃數2倍及以上;招聘崗位計劃數在5人以下的,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應達到計劃數3倍及以上。當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未達到以上比例時,則根據實際需求,報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進行核減。被核減的計劃數,根據實際需求,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調整到其他崗位。
五、考試
1.考試形式為筆試和模擬上課。
2.筆試內容為學科基礎知識,時間90分鐘;模擬上課準備時間40分鐘,上課時間10分鐘,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課堂教學能力及相關專業基礎知識等。
3.筆試結束后,語文教師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2比例進入模擬上課,數學教師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3比例進入模擬上課,不足比例按實確定。通過筆試入圍模擬上課而自行放棄的,不再遞補。
4.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以40%計入總成績;模擬上課成績滿分100分,以60%計入總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體檢和考察對象。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若總成績相同,以模擬上課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績仍相同的,則加試。
考生不按通知要求參加體檢、考察的,視作本人自行放棄。本人自行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一)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計劃數確定擬聘用人選,在舟山市普陀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區教育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待畢業生檔案轉到后,經審核合格,簽訂聘用合同。擬聘用人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聘用人員列入教師事業編制,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經考察難以勝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80-3012192,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0580-3028008。
辦理聘用手續的具體事項屆時另告。
八、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人事信息-事業單位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512/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重點領域-教育醫療-教師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16714/index.html
其中平臺(二)為發布考試、體檢、公示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80-3015454。
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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