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市教育現狀及今后發展趨勢,結合當前城鄉教師隊伍實際,為進一步調動鄉鎮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合理調配城鄉教師資源,擬從全市鄉鎮在職(在編、在崗)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中通過考試選調一批教師進入城區小學工作,解決城區小學部分學科教師緊缺問題,特制訂應城市2023年公開選調鄉鎮義務教育學校公辦教師到城區小學任教工作方案。
一、公開選調崗位及條件
(一)公開選調人數及崗位
公開選調人數為36名,具體崗位為:
1.小學語文教師18人。其中實驗小學14人,蒲陽小學2人,蒲潤實驗學校2人。
2.小學數學教師18人。其中實驗小學14人,蒲陽小學2人,蒲潤實驗學校2人。
崗位報名精確到學科、學校。
(二)公開選調范圍及對象
應城市鄉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三)公開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師德高尚,身體健康,誠信報考,選調后服從組織安排。
2.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鄉鎮義務教育學校在編任教三年及以上(含2020年義務教育公開招聘教師),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及以上(2020年招聘教師當年視同合格)。
4.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5.崗位要求(涉及有關年限時間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3年8月31日):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者近三年須有一年及以上所報崗位的任教經歷;
(2)報考者近三年須至少有現工作鄉鎮一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學校中層及以上管理干部)工作經歷;
6.持有與報考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報考低學段的崗位。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黨紀、政紀處分及組織處理影響期未滿的人員;
(2)正在接受紀委、監委部門審查或司法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所任學科近三年中考、小考、抽考全市排名后六名的人員。
二、程序及要求
(一)發布公告
公開選調教師進城公告通過應城市人民政府網發布,各地、各校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公示。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個人申請。申請參加公開選調且符合條件的人員下載填寫并打印《2023年公開選調城區小學教師報名申請審批表》(見附件),連同資格審查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照片2張等交現鄉鎮工作學校。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16日下午16點。
2.初審申報。各中心初中對照公開選調條件對申請人逐一審核,現場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審核完成后,將符合條件的同意報考人員的《2023年公開選調城區小學教師報名申請審批表》、資格審查相關證件復印件以及初審匯總表(見附件分表)情況于2023年8月16日下午18時前集中上報市教育局人事股,復審后發筆試準考證。
具體報名材料清單要求:
(1)《2023年公開選調城區小學教師報名申請審批表》1份;
(2)教師資格證復印件1份;
(3)身份證復印件1份;
(4)學校開具的鄉鎮任教經歷、學科任教經歷、班主任(或學校中層及以上管理干部)經歷證明1份;
(5)登記照2張。
(三)考試安排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法進行。
1.筆試時間:2023年8月22日上午8:30—10:30。
2.筆試地點:應城市二中
3.筆試內容及計分: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20分。考試內容為:時事政治、教材教法、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等相應知識。
4.筆試要求:
(1)考生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一律接受金屬探測器檢查。考生不得攜帶無線電通訊工具、計算工具、計時工具等物品進入考場。凡帶入者視同作弊,考試成績作零分計算。
(2)考生在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能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才能交卷離開考場。但不能離開考點,在考點規定的地點等候,考試結束后方可離開考點。
(四)公示
1.筆試成績結果在應城市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間有反映影響公開選調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選調。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調,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選調,問題查實過程不影響公開選調程序。公示無異議后,報市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2.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擬錄對象,同一鄉鎮學校同一崗位只能被錄取一人(所有遞補均按此規則進行)。當筆試成績相同時,教齡長者優先,教齡相同時年齡大者優先。如自動放棄選調資格的,則從報考同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順序依次遞補。
(五)錄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城區學校辦理擬錄人員試用手續,試用期一年,一年內不轉人事、編制及工資關系,其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原單位發放(即按本人所聘崗位績效工資的30%發放),其養老保險個人部分仍交原學校,原鄉鎮學校教師取消農村教師補貼,不服從安排者將取消選調資格,缺額由本崗位報考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考核遞補。試用期結束后,由市教育局和各城區學校進行綜合考核,合格者辦理人事、編制及工資關系,不合格者退回原學校任教。
三、組織領導
成立市2023年公開選調鄉鎮義務教育學校公辦教師到城區小學任教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牽頭,市紀委監委、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全程參與指導和監督,確保公開選調工作有序開展。
監督舉報電話:0712-3247627(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
四、工作要求
1.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選調工作在市2023年公開選調鄉鎮義務教育學校公辦教師到城區小學任教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2.嚴格選調程序,嚴守選調紀律。各中心初中主要領導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對本地選調工作負總責、親自抓。嚴格遵守組織原則和公開選調紀律,要有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要統一口徑,勇于擔當,無條件服從組織決定。選調教師應自覺遵守選調工作紀律,服從組織安排,按市教育局規定的時間報到、上崗。
五、其他事項
1.本公告的解釋權歸應城市2023年公開選調鄉鎮義務教育學校公辦教師到城區小學任教工作領導小組。
2.取得“鄉村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教師,按鄂人社職管[2020]6號文件執行。
3.咨詢電話:0712-3247615。
附件:
應城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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