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學校管理水平,加強我市中小學校干部隊伍建設,推動我市教育事業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5名正職校長,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名額(5名正職校長)
初級中學2名:后安初級中學、新中初級中學;
九年一貫制學校3名:東嶺學校、祿馬學校、樂來學校。
二、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條件的公辦學校在編在崗人員(含我市符合條件在編在崗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思想政治素質良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熟悉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近5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干部身份、中共黨員;
(三)年齡要求:50周歲以下(含50周歲,
(四)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歷,且具有學校黨務或行政崗位工作經歷;
(五)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和已擔任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六)有兩年以上相應學段學校正、副校長任職經歷或者三年以上相應學段學校中層管理工作經歷;
(七)應當經過任職資格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確因特殊情況未達到培訓要求的,應當在上任后一年內完成;
(八)以上涉及年齡、教齡、任職時間等以截止
(九)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處分期限未滿或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4.曾有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
5.法律、法規規定或其他不適合報考情形的。
四、享受待遇
(一)根據我市現行規定,對在職在崗應聘被錄用人員按規定協調解決住房、家屬工作、子女讀書問題。
(二)人員待遇及相關補貼
1.適當發放安家費。省外引進校長享受安家費待遇,本省其他市縣和本市的校長競聘上崗,不享受安家費待遇。
2.其他待遇:錄用人員在編內任職期間,與同校其他編內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3.服務期5年,服務期內原則上不能主動提出調離萬寧。
五、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發布、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現場考核、體檢和考察、確定擬聘人選和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及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3.報名網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702
應聘人員登陸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查看招聘公告。
4.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1個崗位,招聘領導小組可根據招聘人員實際及應聘人員個人意愿,對擬錄人員崗位做調劑;
(2)網上報名須上傳以下原件的電子材料,所需上傳的報名材料為以下(1)至(10)項,圖片上傳要求: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大小不超2MB):
①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含正反面)或社保卡;
②教師資格證;
③學歷證;
④黨員證明;
⑤校長聘任證書或文件;
⑥學校中層管理崗任職文件;
⑦職稱聘任證;
⑧報名登記表(見附件);
⑨年度工作考核表,若無則提供承諾書;
⑩其他與報考職位要求有關的證明材料等。
5.報名注意事項:應聘人員在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準確,否則報名不予通過。資格審查只是對應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材料復審結果為準。如聘用前有不符合事實事項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實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或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
(二)線上資格初審
1.由萬寧市教育局組織人員對報考者的資格進行線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中沒有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相應招聘崗位。
2.由專家評審組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報名材料綜合評定,進入面試人員不設開考比例。
3.評審專家組由萬寧市教育局委托教育專家組成。
(三)現場資格審查和考核
1.現場資格審查由萬寧市教育局組織專家組對入圍面試者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2.考核由論文撰寫,面試答辯(崗位能力考評)和業績材料評審三個方面組成,分別占20%,60%,20%。
3.通過實地調研、現場撰寫相關論文,滿分100分。
4.面試由現場陳述(崗位能力考評)和答辯兩個方式進行,具體評審其教育思想、辦學思路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5.面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者入圍業績材料評審,業績材料評審滿分為100分,業績材料由2部分組成,個人榮譽類和學校榮譽類各占50%;著重考察審核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工作業績、個人榮譽和學術能力。專家組依據應聘者管理方面業績材料評審要點,審核應聘者本人提交的應聘材料,進行等級量化評分。
6.綜合考核成績=論文分數×20%+面試答辯分×60%+業績材料評分×20%。
(四)體檢與考察
依綜合成績高低按相關程序進行崗位選擇和調劑后,按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考察和體檢后如出現崗位空缺的,可根據綜合成績依次遞補考察人選;體檢統一在萬寧市人民醫院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參照入職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經費自理;對各類人選均須采取實地考察和函調考察相結合等形式進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師德師風以及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
(五)公示
根據面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萬寧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調查處理。
(六)辦理聘用手續
市教育局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有關單位和相關學校應按規定辦理入編或入職手續。
(七)競聘工作經費由市財政列支。
六、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全體工作人員在工作中須嚴守工作程序,接受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
(二)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發現應聘人員與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萬寧市2023年招聘校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62223475,唐老師;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898—66738761、66502026。
附件:萬寧市2023年面向全國招聘優秀校長報名登記表.doc
萬寧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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