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我旗社區居委會空崗情況,經旗政府研究決定,在全旗范圍內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
報考人需到所報考社區鄉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報名。各鄉鎮政府社會事務辦要做好審核工作,嚴格按照《鄂倫春自治旗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把關,旗民政局將在筆試結束后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空缺的名額按筆試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報考時間為
咨詢電話:5621411,聯系人:張靜
附件:《鄂倫春自治旗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實施方案》、《鄂倫春自治旗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匯總表》、《鄂倫春自治旗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報名表》
鄂倫春自治旗民政局
為促進我旗社區工作人員整體素質提升,優化社區工作人員隊伍年齡和學歷結構,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城鎮專職工作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和《鄂倫春自治旗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把品德、知識、能力作為評價、選聘人員的主要依據,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人數
根據社區配備人員缺額情況,確定2023年在全旗范圍內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32名,其中大楊樹鎮19名、阿里河鎮3名、諾敏鎮3名、甘河鎮2名、吉文鎮2名、烏魯布鐵鎮1名、宜里鎮1名、古里鄉1名。
三、報名條件和范圍
(一)政治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2.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作風民主、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有較強的宗旨意識和奉獻精神,能夠全身心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
3.帶富能力強。視野開闊,敢闖敢拼,具備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
4.協調能力強。適應城鄉基層治理和民族工作需要,善于解決突出矛盾、處理復雜問題,能夠協調轄區內各類組織開展工作。
5.報考人員政審參照公務員、事業單位政審要求進行。
(二)崗位條件
1.具有鄂倫春自治旗戶籍的18周歲(
2.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責任心強,熱心為居民服務,具有社區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和業務能力,能勝任社區工作;
4.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自動化軟件;
5.同等條件下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優先錄取:社會工作專業畢業者,退役軍人,取得社會工作者資格證書,有在社區三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國共產黨黨員。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3.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司法機關偵查、起訴的;曾受過辭退或開除公職的;曾受過開除黨籍處分的;被開除公職的;
4.曾參加過邪教組織的;
5.有過吸毒史的;
6.曾經從事過社區工作,但有過不良行為的,被辭退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從事社區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由旗民政局負責發布并解釋(在旗人民政府網、旗電視臺發布)。
(二)報名時間及要求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各鄉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
咨詢電話:5621411,聯系人:張靜。
3.報考要求:需報考者本人持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及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打印),提交《鄂倫春自治旗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紙質及電子版(表中近期藍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需打印勿粘貼),考生報名時應明確所報考鄉鎮,報名后不得更改。(注:本人簽名需上交表格時現場書寫,禁止打印及提前書寫)
(三)組織考試
1.筆試。筆試實行百分制。考試的范圍:①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勞動保障、綜治維穩等相關法律法規(20%);②時事政治(10%);③旗情鎮情(10%);④行政能力測試(50%);⑤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10%)。筆試結束后公布筆試總成績,依據筆試成績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筆試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時間、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面試內容包括語言表達能力、思維反應能力、崗位需要具備的基本素質和應急應變能力等。
3.綜合成績計算及公示。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并公示。考生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4.同分優先處理辦法。
如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下列方法處理:a、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較高者優先;b、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學歷層次較高者優先;c、綜合成績或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者優先。
(四)體檢
體檢人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以各招聘崗位名額1:1比例確定,由旗民政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01號)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在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并按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1.旗民政局根據以下各項結果產生擬聘用人員。即: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擇優按照崗位人數1:1的比例產生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的相關信息在旗內相關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同時公布旗民政局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過期舉報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新錄用的社區工作者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由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為三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連續三年考核基本稱職及以上的,滿三年可簽訂續聘用合同。對在招聘期間弄虛作假和公示期間反映問題影響聘用的,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聘用后月薪酬標準按現行社區干部薪酬標準執行(試用期2329.72元/月,轉正后2588.58元/月),并繳納“二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中單位繳納部分由旗財政承擔,醫療保險按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標準繳納,由旗財政承擔。
4.聘用人員不提供食宿。
(六)社區工作者儲備庫
進入面試未聘用人員以筆試+面試成績進行排名,均納入社區工作者人才儲備庫,如本次招聘工作結束一年內未進行下次招聘,所報考鄉鎮社區崗位出現缺額的,按排名先后遞補聘用。
五、工作要求
從事招考工作的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政策,規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監督。確保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規范、有序、平穩進行。工作中需要回避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監督檢查
1.加強考務工作。嚴肅工作紀律,加強監督,堅決杜絕和防止把關不嚴的現象,真正把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品行端正的優秀人才充實到社區干部隊伍中。對于違反組織紀律、搞不正之風、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報有關部門給予處理。
2.在考試過程中作弊者,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
3.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考錄的任何階段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七、組織領導
為做好公開招聘工作,成立鄂倫春自治旗公開招聘社區專職
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張子成旗政府副旗長
副組長:王和新旗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何禎旗委組織部副部長
關玉濤旗民政局局長
成員:寇傳文旗民政局副局長
董繼興旗人社局副局長
蘇文東旗財政局副局長
吳林軍旗公安局副局長
濮春富旗衛建委副主任
王海濤旗委黨校副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民政局,主任:關玉濤(兼),副主任:寇傳文(兼),負責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具體工作。
八、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以及可能出現的其它情況,以最新通知為準。
咨詢電話:5621411
舉報電話:5622110
本方案由鄂倫春自治旗民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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