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華南師范大學采購與招投標中心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與職責
招聘崗位:辦公室綜合崗
主要職責:負責中心日常報銷、人事和勞資、物資采購、資產管理、檔案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年齡35周歲以下;
4.具有良好的文字表達能力、溝通能力、服務意識和協作能力,能熟練應用Word,Excel,PowerPoint,Wps等常用辦公軟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以下材料發送至cgzx@m.scnu.edu.cn,郵件命名為“姓名+畢業學校+高校人才網”。
報名材料包括:
1.《華南師范大學招聘非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見附件);
2.個人簡歷;
3.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從大專或大學起各學習階段的證書均需提供);
4.身份證掃描件;
5.個人近期證件電子照(一寸彩照)。
(三)資格審查
根據應聘人員的報名材料與本崗位具體要求進行崗位匹配,確定綜合考核人員名單。
(四)綜合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者將由學校采購與招投標中心通知參加綜合考核。綜合考核以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團隊合作能力等綜合業務素質,了解應聘人員的基本能力素質及對應聘崗位的認識、工作設想和個人職業規劃等。
(五)確定聘用
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數1:1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按照相關規定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和考察。體檢、考察合格者,按規定程序報批聘用,并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若擬聘人員放棄聘用,或擬聘用后在資格復核、體檢和考察階段出現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將視情況按成績由高至低進行遞補聘用。
四、管理與待遇
(一)聘用人員按照《華南師范大學非事業編制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華師[2012]78號)和其他有關規定進行管理;按照《華南師范大學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薪酬與福利管理暫行辦法(2017年修訂)》兌現相關待遇。
(二)工作地點:廣州校區石牌校園。
五、其他說明
(一)本公告及具體招聘條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數。
(二)本公告中年齡計算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
(三)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應聘人員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如有不符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已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
(四)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填寫準確、通信工具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
華南師范大學采購與招投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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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c.scnu.edu.cn/a/20230908/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