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機構編制管理有關規定,在區消防救援大隊內設立溫州市洞頭區消防安全管理中心,機構規格相當于正股級,主要負責協助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開展日常事務工作。經研究,決定在全區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選調崗位及名額
區消防救援大隊下屬區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事業編制管理崗位工作人員1名。
2.選調范圍
面向全區各街道(鄉鎮)和部門單位財政全額補助事業編制在編在崗人員。
3.選調條件
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廉潔自律,甘于奉獻;
2.身體健康,大專以上學歷;
3.需工作滿3年以上(
4.轉任(交流)到新單位、街道(鄉鎮)符合選調條件的工作人員還需滿足服務年限及組織人事部門有關文件規定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撤銷或者到期的。
4.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不適合選調的。
4.選調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綜合考察、擇優選調的方式進行。
公開報名。報名時間:
綜合考察。著重了解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實績、職位匹配等方面情況,根據報名情況,必要時開展面談篩選。
確定人選。根據考察情況,經大隊黨委研究,擇優確定擬選對象,經公示7天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溫州市洞頭區消防救援大隊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溫州市洞頭區消防救援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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