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縣供銷商業有限公司是涇縣供銷社社有獨資企業,為健全涇縣供銷商業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體系,充分發揮公司在服務“三農”及經濟發展等方面積極作用,擬向社會公開招聘涇縣供銷商業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及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嚴格考察、擇優錄取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考。
二、崗位設置
本次共招考執行董事兼總經理1名,工作人員2名。具體招考計劃及崗位條件見《涇縣供銷商業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
三、報名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大專及以上學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考崗位的任職資格要求;
(五)“年齡條件”中“45周歲及以下”為
(六)限涇縣戶籍或本縣常住人口;
(七)熱愛供銷工作,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團隊合作精神;服從管理,能夠適應工作環境。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報考:
1.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7.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
8.參加非法組織的;
9.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的;
10.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的程序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涇縣供銷商業公司辦公室(地址:涇縣蘇紅東路9號)
3.報名時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并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
(1)從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4)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常住相關證明;
(6)中共黨員需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的正式黨員證明材料;
(7)報名者報名時需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安康碼、行程碼,并測量體溫,保持安全間隔距離。
(8)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虛作假等原因致使報考資格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相應環節資格等處理。
4.相關要求
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之比應不低于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計劃數。所報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在
對于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之比超過10:1時,視情況增加筆試程序(筆試內容、時間等另行公布)。筆試后按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之比10:1進入面試環節,若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共同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涇縣供銷商業有限公司負責,報名人員請確保《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填寫的手機號碼正確并保持暢通。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考察應聘者的政治站位、道德素養、綜合管理、市場營銷、語言表達、溝通協調、應急應變等。
3.面試成績:滿分100分,設定面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面試成績計算:去掉一個最高分及最低分,取平均分,即為考生面試成績。
4.總成績=面試成績
本次面試不指定面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與考察人員名單。若總成績相同,則依次以相關工作經歷長、中共黨員、退役軍人優先(遞補也按此法)。
體檢在縣級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由涇縣供銷社組織實施,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誠實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面試成績應達到最低分數線)。
(五)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上公示5日。公示無異議,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為3年,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5年內因本人原因提出離職的,需賠償公司招聘費用8000元/人。合同期滿考核合格的可續簽。
五、薪酬福利
1.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試用期工資待遇為3500元/月,其他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待遇為2500元/月。
2.正式聘用后的薪酬按公司薪酬制度執行,公司提供暢通的上升渠道。
3合同簽訂后即參加社會保險,享受國家法定假期。
六、其他
1.因報考者自身原因導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參加報名、面試、體檢和考察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擬聘用人員要服從工作安排和崗位調整,聘用期間,有不服從管理等情形的,公司有權終止合同;
3.報考者應嚴格遵守涇縣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4.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督、社會監督。
5.本公告由涇縣供銷商業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涇縣供銷社電話:0563-2660008
監督舉報電話:0563-5031082(涇縣紀委監委駐縣司法局紀檢監察組)
上述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涇縣供銷商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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