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市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司法雇員、警務輔助人員主要協(xié)助法官從事訴前調(diào)解、庭前準備、案件審理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以及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執(zhí)行事務和其他綜合類事務。
二、招錄人數(shù)
司法雇員招錄5名,遞補3名,性別不限;
警務輔助人員招錄4名,遞補4名,性別不限。
三、薪資待遇
薪酬待遇(含五險一金)由市財政保障,人均6.9萬元。
四、招錄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二)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法律專業(yè)優(yōu)先;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法院招錄的其他條件。
司法雇員:樂清市戶籍,年滿18周歲,大專學歷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本科學歷年齡不得超過32周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得超過35周歲。(截至招考開始報名之日);
警務輔助人員:戶籍不限,2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年齡含本數(shù),截至招考開始報名之日)。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jié)論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六、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發(fā)布公告時間:
2、報名時間:
3、報名地點:樂清市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大廳。
4、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真實、完整填寫《樂清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或《樂清市人民法院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報名表》后現(xiàn)場報名,1人限報1個崗位。
5、報名須提交的材料及裝訂順序:
(1)《樂清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或《樂清市人民法院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報名表》(報名表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4)畢業(yè)證書原件、復印件。
6、資格初審:
(二)考試及面試
采取考試+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考試試題和面試試題由樂清市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或自主命題。考試范圍:《憲法》《民法典》《人民法院組織法》《民事訴訟法》《法官職業(yè)道德基本準則》及寫作能力等。
1、考試
(1)司法雇員考試分為崗位必備的專業(yè)知識考試和專業(yè)技能考試。其中專業(yè)知識考試滿分100分,占考試成績的40%,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綜合知識;專業(yè)技能考試滿分100分,占考試成績的60%,主要考察考生的計算機錄入速度、準確率等。警務輔助人員無需參加專業(yè)技能測試,以上考試由樂清市人民法院組織。
(2)考試時間為
(3)領取準考證的時間為
(4)根據(jù)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資格復審
面試進行前,樂清市人民法院對擬參加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3、面試
有關面試安排另行通知。面試結(jié)束后,將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guī)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考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將在樂清人才官方網(wǎng)和樂清市人民法院官網(wǎng)上進行公布。
(三)體檢、考察
根據(jù)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shù)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負。
體檢結(jié)束后,樂清市人民法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nèi)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警務輔助人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jié)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jù)。
(四)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樂清人才官方網(wǎng)、樂清市人民法院官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總成績,根據(jù)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被錄用人員與經(jīng)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確定。
七、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xù)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應及時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lián)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3、本次考試成績一年內(nèi)有效(截至下次司法雇員、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報名公告發(fā)出后),一年內(nèi)若出現(xiàn)司法雇員、警務輔助人員減員情形,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遞補人員經(jīng)體檢考察合格,可直接予以錄用。
4、如有疑問,可咨詢61601408。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舉報電話:616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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