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來源渠道,促進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合理流動,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激發干事創業活力,根據《公務員轉任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共鎮寧自治縣委關于印發<中共鎮寧自治縣委人事調動工作委員會議事規則>的通知》(鎮黨發[2023]7號)等規定,結合全縣有關單位機關事業人員緊缺實際,擬面向全縣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22名,其中公務員(含參公人員)1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鎮寧自治縣2023年面向全縣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22名;考調崗位及條件以《鎮寧自治縣2023年面向全縣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為準。
二、考調范圍及條件
(一)考調范圍
鎮寧自治縣各部門(單位)及各鄉鎮(街道)在編在崗機關單位人員和除教育行業外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
(二)考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
5.錄用到鄉鎮(街道)的公務員需在鄉鎮(街道)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6.已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各類事業單位人員;
7.現任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務職級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和八級職員及以下的事業單位人員;
8.在本級機關工作滿2年以上,年度考核無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
9.所占編制符合所報考崗位的機構性質;
10.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11.符合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4.受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5.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到鄉鎮(街道)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財政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人員和教育行業事業人員;
7.新錄用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8.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各類事業單位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回避情形以及其他情形。
上述時間計算截至
三、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資格審查程序
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可由本人申請并經單位黨委(黨組)同意后報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
3.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二樓會議室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可登錄鎮寧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提前從網上下載附件填寫相關表冊,并按考調簡章(或公告)規定提供報名所需資料。
本次公開考調不收取報名費。
(二)所需資料
1.《鎮寧自治縣2023年面向全縣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報名信息表》一式三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錄用文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文件及首次聘用合同,各年年度考核登記表或相關證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2.報考職位要求中共黨員的,考生須提供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材料;
3.本人不能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人攜帶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報考所需材料及考生簽署的承諾書參加現場報名。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簽字并按手印的材料必須由考生本人簽字按手印,不能由代報人代簽(按);
4.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四、準考證發放
報名成功的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
18:00到縣委組織部二樓領取筆試準考證,超出時間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一考試科目,分值150分,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比例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考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筆試成績須達合格分數線60分及以上人員,才能進入面試環節。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環節。未參加筆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由縣考調辦統一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分數現場公布。考調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到1:3比例的崗位,按各考調崗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下一環節人員。考調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總成績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1.5×40%+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七、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考調計劃人數與擬考察人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環節,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面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考察工作由縣考調辦負責,考調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各考調單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可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和審核干部人事檔案、專項測評、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考察對象在基層一線或窗口服務部門的,要適當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并如實撰寫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八、公示與調動
擬調動人員須分別在考調單位和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由各考調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本次考調資格。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考調工作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過程。報考人員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調公告和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人事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貴州省相關規定處理。
(二)本次考調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報考人員查詢考試信息請登錄鎮寧自治縣人民政府網,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該網站公布的考調信息。
(四)本考調公告解釋權屬縣考調辦,考調工作未盡事宜,由縣考調辦研究確定。
縣考調辦政策咨詢電話:0851-36231963、0851-36221385
監督舉報電話:0851-36226344
附件:
1.鎮寧自治縣2023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行政崗位).xlsx
2.鎮寧自治縣2023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事業崗位).xlsx
3.鎮寧自治縣2023年面向全縣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報名信息表.xlsx
鎮寧自治縣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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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s://www.gzzn.gov.cn/xw/tzgg/202310/t20231027_82884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