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北流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解決市直公立醫院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緊缺的問題,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關于貫徹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玉市人社發[2012]116號)的規定,經研究,決定赴廣西醫科大學舉辦專場招聘會,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市直公立醫院專業技術人員2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市直公立醫院專業技術人員28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詳見《北流市衛生健康局2023年赴廣西區內高校舉辦專場招聘會公開招聘市直公立醫院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含2022-2023年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職業道德;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1月11日至2005年11月11日期間出生;以2023年11月1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計);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7. 根據國衛辦科發[2021]18號,對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8:30—12:00)
報名地點:廣西醫科大學(廣西南寧市青秀區雙擁路22號)
2.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驗訖后留復印件;
(2)《北流市衛生健康局2023年赴廣西區內高校舉辦專場招聘會公開招聘市直公立醫院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3)畢業證、學位證(202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憑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報名,但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驗訖后留復印件;
(4)個人所獲得的獎項、發表的論文、著作以及其他與學習相關的榮譽證書、等級考試證書、校團委/學生會/社團聘書等,驗訖后留復印件;
(5)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書,驗訖后留復印件;
?(6)2022-2023年畢業生需提供個人未就業承諾書。
3.現場資格審查
招聘報名資格審核組工作人員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審查應聘人員的年齡、專業、學歷、學位、畢業時間、職稱資格、規培合格證或成績單等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要求,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及時反饋給應聘人員。
4.注意事項
(1)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報考者必須如實填寫個人的報考信息(尤其是學歷、專業、畢業時間、職稱資格、規培合格證或成績單、簡歷等信息),并對報考信息的真實性承擔責任。如報考者填報的信息不完整、錯誤、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影響作出資格審查結論的,由此所產生的后果與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3)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按照招聘工作組的通知參加考試。
(二)開考比例
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確需開考的,須報經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方可開考。
(三)筆試
1.筆試+面試崗位(詳見附件1)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數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0的,開設筆試;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數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0(含1:30)的,不開設筆試。
2.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分值100分,考試時長60分鐘,主要測試醫學基礎知識。考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考試用具。
3.筆試結束后,在招聘會場地張貼或招聘專用微信群公布筆試成績。
(四)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辦法
(1)開設筆試的崗位,根據崗位招聘計劃人數,按1:5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2)直接面試的崗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進入面試的人選。
2.面試時間和地點
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和內容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對面試考生按有關規定進行面試考評,綜合考察應試者掌握本專業知識的程度、臨場應變、分析判斷、語言表達、解決實際問題等能力。面試的分值為100分。
4.面試要求
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信息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透露其他信息的按扣3分處理。
(五)同分處理辦法
面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以學歷高低、優秀畢業生、政府獎學金、中共黨員、其他與學習相關的榮譽證書、等級考試證書、校團委/學生會/社團聘書先后順序擇優確定名次先后。
(六)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人數,依據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簽約人選,由招聘單位及北流市衛生健康局與應聘者現場簽訂就業三方協議書。協議書一經簽訂,如有違約,違約方需一次性支付違約金10000元。
五、體檢與考察
(一)確定體檢及考察人選
已與招聘單位簽約了就業協議的應聘人員為體檢、考察人選。如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空缺崗位則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二)發布體檢及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衛生健康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告內容包括人選名單、體檢時間、地點、體檢注意事項及考察辦法。
(三)體檢
體檢由北流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標準參照最新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需到縣級以上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
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已經懷孕或疑似懷孕的考生,應在體檢前向體檢實施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由體檢實施機關安排孕檢,經確認懷孕后,延緩所有項目體檢。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北流市衛生健康局及招聘單位負責。北流市衛生健康局根據應聘者的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時必須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學習和工作表現、志愿服務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形成書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經有關部門確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考察小組應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人員應查閱考察對象的檔案材料,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如實寫出考察材料并簽名。考察小組應在考察材料中對考察對象作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評價。對不合格的人員,在考察材料中要詳細說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評價的相關依據(或規定)。
考察結果為不合格的,用人單位與主管部門要向考察對象反饋考察結果并聽取當事人的意見,當事人提出申辯意見的,要另行安排人員進行考察復核。
六、公示
北流市衛生健康局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7日。
公示結果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北流市衛生健康局報北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依法簽訂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1年)的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受聘人員按有關規定享受北流市同類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合同書統一使用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制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樣式)》作為范本。
八、誠信檔案管理
應聘人員在報名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一)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報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
(三)其他應當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的違紀違規行為。
應聘人員在面試、體檢、考核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其違紀違規行為計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九、招聘監督
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考試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行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監督。對招聘考試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
0775—6200792(北流市紀委監察委駐北流市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
0775—6335277(北流市紀委監察委駐北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
十、招聘單位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
聯系電話:0775-6222589(北流市衛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0775-6220899(北流市衛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電子郵箱:rsg6220899@163.com
十一、招聘公告由北流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附件:1.北流市衛生健康局2023年赴廣西區內高校舉辦專場招聘會公開招聘市直公立醫院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2.北流市衛生健康局2023年赴廣西區內高校舉辦專場招聘會公開招聘市直公立醫院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3.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3年版).xls
北流市衛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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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73949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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