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江蘇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大豐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兼職仲裁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人數
選聘10名兼職仲裁員。
二、選聘條件
(一)年齡在30歲至60歲之間,條件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公道正派,熟悉勞動人事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文書寫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曾任審判員的(勞動爭議審判庭或民事審判庭審判員優先);
2.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從事勞動人事法律法規研究、教學者優先);
3.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工作滿五年的;
4.律師執業滿三年的(有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處理經驗者優先)。
(三)目前工作地點在本區,并經現用人單位同意,每月可安排16個小時以上的辦案時間。
三、工作要求
(一)接受大豐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工作安排,依法調解和仲裁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并及時制作仲裁文書。
(二)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仲裁員職責。
(三)兼職仲裁員在受聘期間不得擔任大豐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的代理人。
(四)完成大豐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選聘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及初審
本次選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時請掃下方二維碼登記。由大豐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登記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并向初審通過人員發放復審和面試通知。
(二)復審與面試
復審時,請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符合任職條件要求的其他有效證明材料;3.《大豐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報名表》(在職的需單位蓋章同意)。
大豐區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將邀請相關領導、專家對復審通過人員進行座談面試和綜合評定。
(三)組織培訓考核
根據復審和面試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安排擬聘人員參加省人社廳組織的仲裁員任職培訓與考核。
(四)聘任發證
考核合格的,經大豐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審核通過后,聘任為兼職仲裁員,發放聘書,聘期為3年。
五、其他
1.兼職仲裁員為志愿服務性質,不改變與現有工作單位關系,與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不屬于勞動或人事關系;兼職仲裁員辦理案件,暫無任何待遇或者補助。
2.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6日。
3.聯系人:張艷陽聯系電話:82039286
4.地址:區奧體中心西門非訴訟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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