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我縣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大教育人才引進力度,服務海南自貿港,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中小學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中組發[2017]3號)、《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9號)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公告。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4·13講話精神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按需設崗、公開選聘、擇優錄用”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選聘工作,加強我縣教育人才隊伍建設,為臨高縣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選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熟悉教育教學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
(4)擁護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和教師職業,具有端正的品行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5)勤奮敬業、治學嚴謹、公正廉潔、為人師表;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稱職)及以上;
(8)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崗位條件及資格要求。
2.崗位條件
(1)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和較高的專業素養,理念先進,經驗豐富,敢于創新,成效顯著,執行力強。具有群眾認可度較高的工作業績和教學成果;在駕馭全局、抓改革、促發展、抓班子、帶隊伍等方面能力突出。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學正高級教師(同等條件下獲得中學特級教師稱號優先)。
(3)具有3年以上省一級甲等、省級示范性高中或同類別省級重點高中(需提供相關認定文件)的校長任職經歷。
(4)獲得過省級或省級以上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有省級或省級以上名(優秀)校長稱號(或相當稱號)。
(5)年齡在55周歲以下。(1967年11月8日后出生)
注:本次選聘所涉及的年齡、教齡、職務、榮譽稱號、表彰、獎勵、業績成果等條件和所要求的條件材料以報名之日起計算。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使用的;
5.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6.失信被執行人;
7.按照相關要求應該回避的;
8.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選聘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及初審
報名網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905
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須上傳以下原件的電子材料,所需上傳的報名材料為以下(1)至(10)項,圖片上傳要求: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大小不超2MB):
1.應聘人員應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臨高縣2023年面向全國選聘海南省臨高縣臨高中學校長報名表》(簽名加蓋手模上傳);
(2)戶口簿(本人頁)
(3)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4)學歷證書;
(5)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相關聘任證書;
(6)校長任職文件及任職經歷證明材料;
(7)證明本人符合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書面材料;
(8)工作業績報告、教學成果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
(9)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的相關證明材料.
(10)在編在崗的應聘人員需在報名前出具所在單位及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材料;
3.相關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報名時,應仔細閱讀選聘公告,按要求上傳報名所需的各項材料。
(2)所提交的崗位條件證明材料,均需加蓋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章,否則不予審核。
(3)每位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上的個人信息,不得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
(4)在編在崗的應聘人員需在報名前出具所在單位及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材料后方可報名,證明材料提供掃描文件。
(5)網絡報名截止后,3天內(
(6)對在編在崗的應聘人員按時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有困難的,可在報名期間撥打公告下方的聯系電話告知,報經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在體檢或考察階段提供。
(7)初審結果將通過臨高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
4.報名注意事項:應聘人員在報名表所填內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準確,否則報名不予通過。資格審查只是對應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審查意見以材料復審結果為準。如聘用前有不符合事實事項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實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或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二)現場資格審查
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以臨高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公告為準。
現場資格審查在綜合考評前進行。由專家組對應聘人員的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材料須與網絡報名材料一一對應。經專家組研究確定材料無誤,資格審查結果將通過臨高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應聘人員需現場提交報名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原件經現場核驗后退還,復印件存檔。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在后續工作(含試用期)中發現審查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等問題,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后續參與選聘的資格或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不設開考比例,采取綜合考評的方式。綜合考評分為教育教學管理成果評分、面試和辦學治校演說3個環節。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以臨高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公告為準。
(一)教育教學管理成果評分
教育教學管理成果評分主要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實績、教育教學管理及教育科研成果、本人教學成果等進行評分。教育教學管理成果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80分。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0的比例進入面試環節(末位同分者一并進入面試環節)。如達不到比例要求,按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入圍面試環節的人員將通過臨高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面試采用個人陳述及回答評委提問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80分。成績當場公布,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的比例進入辦學治校演說環節(末位同分者一并進入辦學治校演說環節)。如達不到比例要求,按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辦學治校演說環節人員。
(三)辦學治校演說
辦學治校演說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理念及實際管理能力,時間為30分鐘。辦學治校演說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80分。成績當場公布。
(四)成績計算
綜合考評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其中教育教學管理成果評分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辦學治校演說成績占30%。計算成績時,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考評成績將在臨高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五、考察體檢
根據綜合考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進行考察體檢。如報考崗位中應聘人員綜合考評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按辦學治校演說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面試成績和辦學治校演說成績均相同,報經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集體確定加試一場。加試形式、內容、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體檢由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可在體檢結果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考察由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派出考察組進行實地考察。一是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選聘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應聘人員所提供報名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等進行核驗。二是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內容。三是從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考察對象,綜合研判形成考察意見。
對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從達到各考評環節合格分數線人員中按綜合考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擬聘用
應聘人員一經考察合格即為擬聘用人員,并通過臨高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經查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聘用意見,提交縣委按干部管理權限進行職務任免程序。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且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
七、薪資待遇
(一)工資待遇
1.辦理入編
符合辦理入編條件并辦理入編手續的,除按臨高縣現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標準執行外,省級名(優秀)校長最高可享受250萬元人民幣(稅前)的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稅前)在年度考核結束后發放。考核領導小組對校長履行工作職責、完成考核指標(或工作目標)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具體考核指標詳見雙方簽訂的聘用協議)。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生活補貼按年度考核等次分5年發放。考核等次為優秀,考核補貼為50萬元;考核等次為合格,考核補貼為40萬元;考核等次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不予發放考核補貼。
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的,每月發放補貼2000元;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的,每月發放補貼500元。
2.不辦理入編
不符合辦理入編條件或自愿放棄辦理入編手續的,實行聘用校長年薪制。聘用校長年薪由基本年薪和考核年薪組成。其中基本年薪按每月15000元人民幣(稅前)的標準按月發放。省級名(優秀)校長最高可享受250萬元人民幣(稅前)的考核年薪,考核年薪(稅前)在年度考核結束后發放。考核領導小組對聘用校長履行工作職責、完成考核指標(或工作目標)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具體考核指標詳見雙方簽訂的聘用協議)。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年薪按年度考核等次分5年發放。考核等次為優秀,考核年薪為50萬元;考核等次為合格,考核年薪為40萬元;考核等次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不予發放考核年薪。
(二)住房待遇
聘用期間,由縣政府提供面積不低于
(三)其它待遇
擬聘用人員聘用后在我縣落戶的,配偶、子女可自由選擇是否隨遷落戶。配偶需要隨遷就業的,根據原就業情況和個人條件,由用人單位和縣有關職能部門結合實際安排,子女入學可由臨高縣教育局統籌安排。
八、考核管理
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由臨高縣縣委組織部和中共臨高縣教育局委員會組織進行考核。一經考核合格則正式聘用,任期五年(含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免去其校長職務,另行安排(其中非在編人員則自由擇業)。首個任(聘)期結束,經考核通過后可予續聘,續聘聘期及續聘待遇另行安排。
九、有關說明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應聘期間,應及時了解選聘網站發布的選聘信息,保持聯絡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選聘過程中若有違規作弊行為,取消其聘用資格;未按要求移交個人檔案或逾期未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選聘后發現有隱瞞病史的、不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的、查實提供虛假證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本次選聘工作的其他未盡事宜及最終解釋權歸臨高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所有。
聯系電話:0898-36609539
監督電話:0898-28262663、?0898-28284239
報名技術電話:0898-66738760 0898-66755313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附件:臨高縣2023年面向全國選聘海南省臨高中學校長報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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