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甬政發[2007]109號)及《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意見》(甬人社發[2012]18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決定赴省內醫學院校公開招聘醫學類緊缺專業醫務人員7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戶籍不限。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
(三)各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衛生健康系統赴省內醫學院校公開招聘醫學類緊缺專業醫務人員計劃表》(附件1)。
(四)本次公告是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衛生健康系統赴省內高校短期招聘計劃,招聘指標根據各場次的招聘情況隨時進行調整,具體以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衛生健康局網站公布的公告為準。
二、招聘工作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地點:第一場在溫州醫科大學,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寫《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公開招聘醫務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并按要求攜帶以下材料到現場報名。應屆生須攜帶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學生證、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同一底版1寸彩色正面近照1張;歷屆生須攜帶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同一底版1寸彩色正面近照1張。每人限報1個職位,并接受資格審核。
4.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對象為我縣醫學類緊缺專業高層次人才,符合條件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職位數比例原則上要求達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條件的考生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2)報考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試。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由象山縣衛生健康局組織,考場設在溫州醫科大學、浙江中醫藥大學招聘會現場,應聘人員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后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考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考生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進入考場。面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主要測試各醫學專業基礎知識。
(三)簽約。各職位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2024年應屆畢業生按1:1比例確定簽約對象,若成績相等,都確定為簽約對象。確定為簽約對象的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
(四)體檢。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各職位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成績相等,都確定為體檢對象。入圍體檢的對象按規定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察工作由象山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擬聘用人員名單。
(六)公示、錄用。考察合格者進入擬錄用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10/index.html)和象山縣衛生健康局網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93/index.html)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錄用的,由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手續。
三、其他事項
(一)招聘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錄用人員公示信息均在象山縣衛生健康局網站發布。
(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被發現不符合報考錄用資格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涉及聘用(勞動)合同的,自公示結束日起90天內由本人解決。
(三)如體檢、考察及公示過程中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但自擬錄用人員辦理錄用手續之日起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四)新錄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實行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和簽訂崗位聘任協議,聘用在公告明確的相應崗位等級上,并在新一輪崗位設置前不予調整崗位等級。
(五)省外評定的高級職稱資格須經浙江省人力社保廳認定,如認定無效的,取消擬錄用資格。
(六)新錄用人員在試用期(見習期)內按照最高學歷確定工資標準,試用期(見習期)滿后,執行轉正定級工資,其中具有相應執業(職稱)資格人員,由聘用單位根據本單位崗位情況進行聘用,工資標準按所聘崗位等級確定。
(七)新聘用人員需服務滿10周年后(不包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方可申請交流到縣外,具體按《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穩定衛生人才隊伍的若干意見》(象政辦發[2020]52號)執行。
(八)本期招聘錄用工作受象山縣人力社保局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監督電話:0574-89387516(縣人力社保局),投訴舉報電話:0574-89386420(象山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
(九)未盡事宜由象山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4-89387316、89387317。
附件1: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衛生健康系統赴省內醫學院校公開招聘醫學類緊缺專業醫務人員計劃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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