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素質,滿足區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相關文件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落實衛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屬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32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根據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各學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教育教學需要,2022年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32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各類人員(詳見《2022年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它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行政事業單位新進在編人員工作未滿2年的(自正式錄聘用之日起,截止時間為
(4)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7)有惡意上訪或煽動上訪情形的。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專業、資格條件、筆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等,詳見《崗位表》(附件1)(對《崗位表》中有關內容的咨詢,請直接同招聘單位聯系)。
(一)關于報考年齡等相關截止時間要求
1.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相應年齡的
?2.畢業證取得時間截止為
3.持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可以報名,但應在資格復審時取得教師資格(需提供佐證材料)。
(二)關于學歷要求
《崗位表》(附件1)中招聘條件的學歷標明“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學位”,指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相應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本科及以上學歷”,指具有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前述本科均含專升本;“專科及以上學歷”,指具有專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以此類推。原則上,報考人員應當以本人最高學歷報考相關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相關崗位的,招聘入職后不得以本人擁有學歷高于招聘條件的學歷為由提出崗位聘用要求。
四、報名方式及相關要求
(一)注冊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注冊報名的各個環節,含填報個人信息(報名界面未設置但招聘條件要求的內容,填寫在工作經歷或備注欄處)、上傳個人照片、資格初審及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網站(http://www.sygxq.gov.cn/)進行,所有參加此次公開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注冊報名、繳費確認。
(二)時間安排
1.注冊報名時間:
2.資格初審時間:
3.繳費確認時間:
4.準考證打印時間:
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環節均需持有筆試準考證(建議至少打印3份),請考生妥善保存。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承諾書(詳見附件2),填寫有關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照片要求:原照片必須為標準證件照,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寬295高413,大小
3.網上報名確認后,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定,每位考生須通過網上繳納考試費用100元,繳費成功后,不予退費。
4.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是根據招聘單位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設置的,對提供虛假報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人員,一律不允許報名。在報名資格審查時,若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信息填寫錯誤,以及弄虛作假的,經核實一律取消資格,并納入不誠信記錄。
5.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與本公告招聘條件要求不符的,立即取消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完成后報考人員請打印誠信承諾書等相關資料(建議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備資格復審使用。
五、筆試
(一)筆試時間及地點
(二)筆試內容
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教育法律法規,綜合知識,作文等。
(三)其他事項
1.考生參加筆試時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本人二代身份證以及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2.筆試結束后考生在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網站查詢成績。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排名。
3.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原則上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確需保留崗位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批準,開考比例可放寬到1:2;對報名人數低于1:2的招聘崗位如屬招聘單位特別急需緊缺的崗位,由招聘單位申請保留,劃定折算后為70分的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
4.本次公開招聘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面試
面試采取無學生講課的方式,詳見《崗位表》(附件1),總成績為100分。
(一)確定面試入圍比例
筆試結束后,按1:3的面試入圍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對達不到1:3比例的急需緊缺崗位人員,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面試人數之比可放寬到1:2。對只有1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場考試(同一考官組、同一面試題本條件下所有面試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對只有1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平均分的,取消該崗位。無法與其他考生合并計算平均分的,劃定不低于80分的面試最低分數線,未達到的取消該崗位。
(二)面試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入圍人選應進行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應在面試公告發布前完成。預計筆試成績公布后一周左右,面試資格復審公告在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網站發布。
未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未出具聲明且招聘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由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結合招聘單位意見,可以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不超過2次。
(三)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至少在面試開考前5天發布,面試公告在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網站發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試公告發布后,在面試舉行前5天內,入圍考生棄權的不再遞補。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公告。考生持本人筆試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達面試考點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規定加分)×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具體比例以《崗位表》(附件1)為準。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則進行筆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政策性規定加分:
(1)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政策要求,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截止
本人因事不能辦理的,可委托他人辦理,除上述資料齊全外,還需出具委托書。考生提前提交無效,逾期、漏提交、錯提交均視作放棄或不合格。
(2)上述人員中已經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如參加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
(3)同時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
七、體檢、考察和公示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提出異議的,經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組織人事部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3.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論合格,再行辦理聘用手續。
4.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區組織人事部會同區文教衛局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根據需要采取檔案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實踐中考察的方式進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且查證屬實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2.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須在考察前辦理完成辭職或解聘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考察。
(三)選崗
制定分類別分學段分學科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的辦法并向社會公示后,根據擬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崗位,組織擬聘人員選崗。
八、審批聘用
(一)公示
考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并在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二)聘用
公示期滿后,如無異議,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教師應服從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文教衛局的交流安排。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單位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九、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活動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要求,制定防疫指南,對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場所進行全方面的消殺,排查工作人員及考生健康狀況,配備防疫物資。對需進入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現場的人員,由工作人員維持秩序,檢查口罩佩戴情況,有序檢測體溫,查驗相關必要證明后進入現場,并保持人員間隔
考生要自覺服從防疫工作安排,做好衛生防疫工作,主動出具相關必要證明。不服從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故意隱瞞病情和相關接觸史的,依法追究責任。
十、其他事項
具體招聘事宜由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組織人事部、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文教衛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文教衛局
0719-8319271??0719-8319892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組織人事部
0719-8319860
附件:1:2022年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一覽表.xls
附件:3:2022年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加分政策優惠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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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www.sygxq.gov.cn/xxgk/zc/qtzdgkwj/tzgg/202205/t20220527_35092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