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村級干部隊伍建設,優化干部結構,強化組織建設,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經研究決定,面向全鎮公開招考預任制村干8名、大健康指導員1名,相關要求如下:
一、招錄原則
按照黨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的原則,實行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錄名額
本次公開招錄預任制村干8名(其中興隆社區、王店社區、新街村、李坡村、勤東村、龍南村、峰陽村、石廟村各1名)、大健康指導員1名(新街村)。
崗位表(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三、招錄崗位要求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基層工作,能吃苦耐勞,自愿從事農村工作;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本人和直系親屬未參加任何傳銷、幫派、邪教等非法組織;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及相關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具有招錄村(社區)戶籍(或常住人口),以
2.學歷:大專及以上(退役軍人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吃苦耐勞;有較好的群眾基礎和溝通能力,有較強的語言表達、文字功底和辦公自動化基礎,愛崗敬業,自愿在農村基層工作,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服從崗位安排。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系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事業)工作人員;
2.本人及父母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3.本人及父母有犯罪嫌疑或違法劣跡尚未查清的;
4.本人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5.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6.本人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錄方式
1.信息發布
招考公告自
2.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個人填寫報名表,經村(社區)初核同意后到新街鎮黨委組織部(新街鎮人民政府主樓一樓西側)現場報名。
(3)報名者需提供:
A.《新街鎮2023年預任制村干、大健康指導員招錄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
B.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退役軍人需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C.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張
D.承諾書(見附件2)1份。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上述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3.考試方式
本次招錄采取統一考試形式,分為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為準(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學習資料,不委托任何培訓)。
(1)筆試
應聘人員報名后,先進行筆試。筆試相關信息見“附件
(2)附加分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在計算筆試基礎上附加分,但需提供相關原始證明材料和復印件:
A、中共黨員加2分(含預備黨員);
B、退役軍人加2分;
以上各項加分可累計。
(3)面試
按筆試成績的50%加上附加分的合計成績從高到低,根據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面試人數達不到比例要求,面試分數至少要達到75分方可錄用。末位成績如有相同者,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主要測試分析解決問題、口頭語言表達和言談舉止儀容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4.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附加分+面試成績×50%。以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錄人數確定初選人員并公示。
5.體檢
按照考生總分與招錄計劃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程序。體檢工作派專人組織實施。對因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缺額的,按總分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6.考察
鎮黨委成立考察組,對擬錄用人選采取黨員群眾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組織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動放棄的,按總分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7.錄用
經鎮黨委研究并經公安、紀檢、綜治等部門把關后,擬錄用人員在鎮、村(社區)黨務公開欄、先鋒網公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8.待遇
預任村干試用期6個月,每月工資2800元。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錄用,享受大專學歷村級副職干部工資的90%(不計算村干部工齡)。考核不合格,不予錄用。大健康指導員按照鎮大健康指導員相關政策執行(咨詢電話:7526012)。
五、嚴明紀律
本次選拔工作,在新街鎮黨委領導下,由組織部門委托第三方主持筆試和面試,鎮紀委全程參與監督。
報考者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其他
新街鎮先鋒網網址:
https://www.tcxfw.gov.cn/Class_134/Index.aspx
咨詢電話:0550-7526183(新街鎮黨委組織部)0550-7526012(新街鎮衛健辦)
監督電話:0550-7526007(新街鎮紀委)
本公告由新街鎮黨委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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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tcxfw.gov.cn/Info/32112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