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上海市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辦法》《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管理實施辦法》等規定,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加強一流教育智庫建設,現面向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組織選拔德育發展研究院(籌)副院長。
一、崗位名稱
1.崗位名稱:德育發展研究院(籌)副院長,1名。
2.崗位職級:管理六級(副處級)。
二、崗位職責
1.開展以心理健康教育為主的思政、德育等方面教育決策咨詢研究。
2.指導開展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學校心理危機干預和轉介的信息服務。
3.指導開展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師資培訓、繼續教育、專業督導和資格認證。
4.指導開展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學科研和交流活動。
5.協助德育院(籌)主要負責同志做好相關管理工作。
6.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任職條件
應聘人員除須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上海市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基本資格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中共黨員,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良好,能夠始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有較強的政治擔當和政治能力,善于從政治上分析解決問題,堅定擁護“兩個確立”,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一般應具有研究生學歷學位,具有心理咨詢或心理健康教育領域專業資質,身心健康。
3.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溝通和管理能力,在管理六級及以上崗位工作滿三年,具有負責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相關部門工作經驗,在市級以上教育部門有任職(含借調或掛職)經歷的優先。
4.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熱愛思想政治教育事業,有開拓創新精神,事業心和責任心強,職業素養和專業能力突出,科研成果較為顯著,對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有前瞻思考,在業界具有良好的聲譽和影響。
四、招聘程序
經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綜合測評、組織考察等程序遴選,擇優聘任。
五、崗位待遇
應聘人員一經獲得錄用,辦理人事調動手續,并簽訂人事聘用合同,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事業單位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1.應聘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做出個人承諾。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聘用資格。
2.對選拔工作有異議的,可向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紀委辦公室反映,聯系電話:021-64163012。
七、報名方式
1.應聘人員通過電子郵件報名,提供以下材料:
(1)應聘表(見附件)。
(2)個人簡歷(含學習、工作經歷、論文和論著目錄、目前研究方向及工作創新點介紹等)。
(3)身份證、學歷與學位證書(包括本科、碩士、博士)、職稱證明以及其他能夠證明應聘人員能力的相關材料(負責項目、獲得獎項、研究成果、國內外任職情況證明等)。
面試時需提供以上材料的紙質版和相關證件原件。
2.報名時間:
八、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黨委組織部
聯系地址:上海市徐匯區茶陵北路21號2號樓201室(郵編:200032)
報名郵箱:jky202204@cnsaes.org.cn(郵件標題注明:應聘某某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網)
聯系電話:021-64221062(占老師、王老師)
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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