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懷集縣信訪局現(xiàn)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信訪矛盾調解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shù)
本次招聘崗位為信訪矛盾調解輔助人員,招聘人數(shù)2人。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吃苦耐勞,責任心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語言表達能力,熟悉電腦辦公軟件等。
2.懷集縣戶籍,能吃苦耐勞,節(jié)假日期間需輪值夜班。
3.性別:不限,年齡:18周歲以上至45周歲以下(即1978年9月14日至2005年9月14日期間出生)。學歷:全日制大專或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學歷放寬到全日制高中及以上。
4.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服從工作安排。
5.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6.沒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崗位報考人員如在同等情況下,共產(chǎn)黨員(含預備黨員)或曾受到立功嘉獎退役軍人優(yōu)先考慮。
三、報名辦法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節(jié)假日不接受報名,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和地點:報名方式為現(xiàn)場報名。報名地點:懷集縣懷城街道解放北路55號,懷集縣信訪局一樓辦公室,咨詢電話:0758-5522368。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需從附件下載填好《懷集縣信訪局公開招聘信訪矛盾調解輔助人員報名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上述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及本人大一寸免冠藍底彩色證件照2張(相片要求為近期照片)。
4.報考者報名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將取消錄用資格,并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
5.報名結束后,經(jīng)資格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由本局發(fā)給應聘者準考證。
四、招聘程序
1.筆試:筆試實行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考試內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識、政治理論知識、《信訪工作條例》等。筆試時間具體以我局通知為準。應聘者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帶上身份證及準考證到達考試現(xiàn)場,考試開始10分鐘后未到考場者視為放棄筆試。
2.面試:由本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在筆試入圍的應聘者中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比例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如擬招聘人數(shù)與筆試人數(shù)未達到1:3比例,則按筆試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3.體檢和考察:考試結束后,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遞補人選)。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體檢結束后,根據(jù)應聘者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考察人選,組織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人選。
4.公示:體檢及組織考察合格者,在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天。
5.聘用:錄用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錄用人員被正式聘用后須在本單位服務滿1年。試用期滿不合格或聘用后中途放棄聘用,其空缺由用人單位根據(jù)實際情況可在未錄用人員中依次遞補(期限為本次錄用結束后1年內)。
6.工資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后,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為3000元/月(包含“五險”)。
五、其他事項
1.應聘者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
2.應聘者參加應聘活動期間所需食宿、交通及體檢等費用由其本人承擔。
3.應聘者必須按指定時間參加各環(huán)節(jié)考試考核,若出現(xiàn)遲到或缺席情況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
4.準考證是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應聘者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5.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由懷集縣信訪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58-5522368聯(lián)系人:蔡先生、盧先生
懷集縣信訪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懷集縣信訪局公開招聘信訪矛盾調解輔助人員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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