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書記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及注意事項,告知開庭時間、地點及審判組織組成情況,通知相關人員出庭參與訴訟;負責檢查訴訟參與人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負責案件庭審、調查詢問、合議等環節的記錄工作;負責裁判文書的文字校對,交付印刷工作;負責檢查或落實法律文書送達工作;負責案卷材料的整理、裝訂、歸檔工作;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招聘原則
德才兼備原則;公開公正原則;平等競爭原則;擇優聘用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2.具有法律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其中以大學專科學歷報考的須以全日制學習方式取得學歷;
3.年齡為18—30周歲(1993年11月—2005年11月期間出生);
4.具有一定計算機中文錄入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紀律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辭退的;
3.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響的;
6.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材料:
(1)個人簡歷;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
(3)近期全身生活照1張;
(4)其他(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或獲獎證明等)。
注: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均為復印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相應資格。
3、報名方式:網絡報名。
報名材料電子版打包發至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郵箱:llfybgs2509880@163.com,面試時須提供原件核對。
(二)資格審查及考試
考試分為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滿分100分。
1.速錄技能測試。測試的形式為聽打,即播放一段錄音,時長為10分鐘。速錄技能測試根據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滿分為100分。根據速錄技能測試成績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比例控制在3:1之內。速錄技能測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2.資格審查。進入面試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材料原件以備資格審查。
3.面試。面試當日,面試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面試地點候考。未按規定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三)體檢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體檢標準參照招錄公務員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四)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內容包括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崗位匹配度等。根據工作實際,考察程序可適當簡化。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公示
根據技能測試、面試、考察等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現缺額時,在已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兩年,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聘用書記員;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優秀的,可續簽勞動合同。被聘用人員需按要求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無法及時處理的,取消聘用。
五、工資待遇
薪酬標準參照當地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核定。
六、其他事項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過面試人員的成績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間如有書記員辭職等情況而出現空缺的,從通過面試的人員中按序補聘。
(二)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聘用資格,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隆林各族自治縣新州鎮迎賓路789號)。
聯系部門:政治部。
聯系電話:0776—2509806。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mp.weixin.qq.com/s/zNDW5eTHIl8Jf_ggEcLIh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