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滄源佤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擬面向社會招聘2名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2名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勐董、班老自然資源所各1人,主要在各鄉鎮所從事衛片圖斑核查、地質災害巡排查、建設項目選址等自然資源管理工作(食宿自理),并服從局內調劑安排。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戶籍所在地為臨滄市滄源佤族自治縣。
2.應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①辦理了城鎮登記失業的零就業家庭人員;②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③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員;④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城鎮戶籍人員;⑤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⑥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⑦連續失業3個月以上易地扶貧搬遷至城鎮的脫貧勞動力。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
4.年齡范圍:45周歲以下(
5.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
6.具有大專以上文化水平。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8.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單位安排。
9.在應聘崗位所在鄉鎮有固定住所。
10.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面試通過后,將向公安機關函詢)
11.應聘勐董自然資源所人員需為自然資源管理相關專業畢業人員。(地理科學類、土木類、水利類、測繪類、地質類、礦業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建筑類、法律專業畢業人員)
(二)優先聘用條件
1.優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或所學專業與自然資源管理有關者優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4.曾因違反有關管理規定被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6.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相關工作的;
7.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8.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公示、聘用、崗前培訓等程序進行,通過公平競爭,擇優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及地點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地點:滄源佤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六樓辦公室;聯系方式:0883-7121033。
應聘者報名時須攜帶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就業創業證、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正規照2張(藍底大一寸)。
(二)資格審查
招錄辦公室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驗。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違背誠信承諾或隱瞞有關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三)面試
簡單了解報名人員的個人情況、報名動機、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
(四)體檢
擬聘用人員按規定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執行。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名人員,取消參加聘用的資格。
體檢費用由報名人員承擔。
(五)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聘用,對公示期內群眾反映存在問題的人員,待問題核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滿后,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1個月。
四、薪酬待遇
按照人社部門關于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聘用相關要求執行,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五險一金),并報名時可具體咨詢。
五、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若出現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偽造報名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名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二)招聘過程中,報名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三)報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定,因違反相關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名失誤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名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四)本次招聘如有崗位無人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隨時報名應聘,直至招聘到位為止。
(五)現已在公益性崗位或原已開發過公益性崗位的人員不得再報名應聘。
滄源佤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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