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關于印發<太原市“銀齡講學”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并教人[2023]4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村、偏遠地區及薄弱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充分利用退休教師優勢資源,提高受援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現就做好“銀齡講學”計劃通知如下。
一、招募崗位
按照“統籌規劃、整體安排,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結合各縣(市、區)實際報名情況,向全市公開招募崗位261個,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二、招募對象和條件
申請“銀齡講學”計劃的退休教師以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骨干教師為主。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師德師風,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年齡一般在65(含)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夠承擔講學期間的課堂教學、培養指導青年教師、教學教研等工作,充分發揮示范作用。
(三)教育教學經驗豐富,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以高級教師為主。
(四)原則上應獲得過市級及以上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優秀教師等稱號。
原學校返聘退休教師不列入“銀齡講學”計劃。
三、崗位職責
按照“需求為本、形式靈活”的原則,招募到的講學校長可以擔任受援學校的副校長,指導參與學校的管理工作;講學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開展以課堂教學為主的教學活動,同時也可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通過聽課評課、開設公開課、組織研討課、舉辦專題講座等,指導青年教師、協助學校做好教學管理和開展教研活動,發揮示范和輻射作用,帶動提升受援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
四、服務時間及簽訂協議
講學教師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學年,應當滿足國家規定教師每周工作量,鼓勵考核合格、身體狀況良好的優秀退休教師連續講學。縣(市、區)教育局與擬招募講學教師簽訂“銀齡講學”服務協議,協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講學教師服務期間,由受援縣(市、區)教育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協議履行義務的,或履約期間因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講學的,予以解除協議。工作經費補助按實際服務時間發放。
五、招募原則及程序
(一)招募原則
招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和“定縣、定校、定崗”的原則,從受援縣(市、區)、學校實際需求出發,結合講學教師專業特長,選準學科專業。
(二)招募程序
1.報名。凡自愿報考“銀齡講學”的人員,于
2.資格審核。由太原市教育局組織專家對申報人員資格進行審核,擇優遴選。
3.公示公布。在太原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銀齡講學”擬招募講學教師名單,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確定為講學教師。
4.簽訂協議。縣(市、區)教育局與招募講學教師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上崗任教。招募講學教師按照規定時間要求到受援學校報到,開展相關教學教研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經費保障
講學教師服務期間現享受的退休待遇不變。按月發放講學工作經費。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向講學教師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補助。講學教師工作經費按照城區內或本區域內講學3萬元/學年,跨區域赴“三縣一市”講學4萬元/學年標準核定,根據服務時間據實結算。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在省級財政撥付經費的基礎上,由太原市人才開發專項資金進行補齊。
(二)條件保障
受援縣(市、區)、學校要為講學教師提供周轉宿舍,配備必要的生活設施。講學教師因病因傷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本人醫療關系和有關規定辦理。對于講學期間表現優秀的,在評優表彰等方面優先考慮,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于講學期間考核不稱職或存在問題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七、組織實施
市教育局組織講學教師招募工作,規范資金使用,落實待遇保障措施,做好指導協調和監管。
受援縣(市、區)根據學校實際提出具體講學需求,落實工作崗位,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提供必要的教學設備和生活條件。協調解決講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好日常管理服務和考核工作。加強對政策的宣傳,及時收集積累相關資料和信息,深入挖掘講學教師中的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跡,弘揚教師奉獻精神,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聯系電話:0351-4030651
郵箱:jyjrcb306@163.com
太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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