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區企沙中心衛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編制外聘用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崗位表(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開始,無時間限制,本公告長期有效。
(二)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三)報名需提交以下材料,以“姓名+崗位”的名稱發送至郵箱:gkqqszxwsy@163.com。
1.《防城港市港口區企沙中心衛生院應聘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電子版;
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和重要的資格及獎勵等證書的掃描件。
四、聘用程序和工資待遇
(一)資格審查:按照報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篩選符合條件的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面試資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試:組織獲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進行面試,面試當天須攜帶網上報名時提交的材料原件到防城港市港口區企沙中心衛生院進行復審,復審通過方可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通過面試人選(由招聘單位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自行到縣級以上并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本次招聘屬于編制外招聘,經資格審查、面試后,對通過人員進行聘用。對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聘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續聘。
(五)工資待遇:①工資福利待遇參照企沙中心衛生院編外聘用同級人員標準,試用期期間工資待遇為正式聘用的80%。聘用期內社會保險(五險)按港口區統一的繳費基數計繳,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個人負擔,用人單位應繳納部分由企沙中心衛生院負擔;②本院有公租房提供給聘用者租用。
五、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港口區企沙中心衛生院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請與防城港市港口區港口區企沙中心衛生院辦公室聯系。聯系人:韋文杰,0770-2220086。
防城港市港口區企沙中心衛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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