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大學位于廣東省汕頭市,是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廣東省屬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和“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高校,教育部“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入選高校,國家“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建設高校,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學科建設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廣東高等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實驗示范校,是教育部、廣東省、李嘉誠基金會三方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學。
汕頭大學經過40余年的發展,堅持國際化、精細化的辦學特色,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服務社會、文化傳承、國際合作等方面取得優異成績,全校教學科研實驗設備居國內高校的先進水平。學校持續擴大國際影響力,多次入圍世界權威大學排行榜,連續進入泰晤士高等教育相關排名,2024年世界大學排名中居中國內地高校并列第52位;10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行列,多位教師入選斯坦福大學全球前2%頂尖科學家“年度影響力”榜單。
現誠邀海外青年英才依托我校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
01項目介紹
為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人才資助體系,充分發揮科學基金引進和培養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優秀青年人才回國(來華)工作,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2024年繼續實施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勵在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方面已取得較好成績的海外優秀青年學者(含非華裔外籍人才)回國(來華)工作,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新性研究,促進青年科學技術人才的快速成長,培養一批有望進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骨干,為科技強國建設貢獻力量。
02申請條件
以下條件參考《2023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項目指南》,最終請以2024年的申報指南為準。
(一)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學位;
4、研究方向主要為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
5、在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應在海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研發機構獲得正式教學或者科研職位,且具有連續36個月以上工作經歷;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且業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或技術等成果,且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帶頭人或杰出人才的發展潛力;
7、申請人尚未全職回國(來華)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國(來華)工作。獲資助通知后須辭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無工作,全職回國(來華)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項要求
執行中央有關部門關于國家科技人才計劃統籌銜接的要求。同層次國家科技人才計劃支持期內只能承擔一項,不能逆層次申請。
03待遇及配套支持
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資助100-300萬元,資助期限為3年。
2)廣東省配套資助
按入選人才實際情況提供額外配套資助。
3)學校配套待遇
1.依托我校申報并成功入選者,可聘為教授,按照學校“卓越人才計劃”相應人才層次提供支持,年收入61萬元以上,房屋補貼費60萬元,科研啟動費理工類(實驗)120萬元、理工類(理論)75萬元,搬遷費5萬元等(應聘醫學院崗位的,學校配套待遇按醫學院有關規定執行)。子女可就讀汕頭大學附屬幼兒園、汕頭大學附屬中小學。
2.依托我校申報但未入選者,可視情況按照我校新引進教師,享受相關待遇。詳見我校招聘啟事(http://job.stu.edu.cn/)。
備注:國家及省市相關支持保障以入職后實際政策為準。
04應聘流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請將《汕頭大學教師應聘申請表》、個人簡歷和相關材料發至相關學院,郵件主題請標注“優青項目+高校人才網”,經學院向學校推薦申報。申報項目前須與汕頭大學簽訂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協議。
通過審核并與學校達成申報意向后,學校將指派專人指導2024年系統申報及后續工作。
05聯系方式
汕頭大學人事處
聯系人:劉老師、陳老師
聯系電話:0754-86502360、86503905
聯系郵箱:o_rck@stu.edu.cn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項目網上申報事宜
汕頭大學科研處
聯系人:朱老師
聯系電話:0754-86502813
聯系郵箱:cszhu@stu.edu.cn
附:各學院聯系方式(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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