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組建一支政治堅定、作風過硬、紀律嚴明、恪盡職守的監管輔助崗位輔警隊伍,東城公安分局招聘100名監管輔助崗位輔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開展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崗位及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監管輔助崗位輔警100人,其中男性80人,女性20人。報名應聘人員能適應原則上“值五休二”的輪值輪休勤務模式(即連續工作5天,休息2天),輪值期間封閉式管理(不能離開單位),具體上勤時間以單位排班為準。
薪酬待遇
人均年經費不低于11萬(含單位及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辦公經費)。
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思想政治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
(2)戶籍不限,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3)年齡18至35周歲(
(4)男性身高
(5)單只裸眼視力不低于4.8,無色盲色弱,無紋身,身體健康。
(6)能服從單位調配,能適應日常警務化管理,具備參加日常24小時輪班輪值、夜班、出差執勤工作的條件。
(7)同等條件退役軍人及政法類專業人員優先考慮。
(8)烈士、因公犧牲民(輔)警的配偶子女優先招聘。
2.以下人員不得招聘為輔警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的。
(5)因吸食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等涉及“黃賭毒”違法行為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被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黨籍、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3.報名所需資料
(1)在線填寫個人報考信息。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戶口本復印件(戶主首頁及本人頁)。
(4)學歷(學位)證書、學歷驗證報告。
(5)退役軍人證、駕駛證、其它技能類證書等(無此類證件可不用提交)。
4.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
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報考人員請認真閱讀招聘公告,確認符合條件后,于
(2)系統初審
報考人員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及時上傳所需資料掃描件到附件,如未提供相關附件導致資格審核未通過,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資料提交完成后約2個工作日完成資格初審。顯示“審核不通過”的,請于規定的時間內根據提示進行修改,逾期視為放棄報名。
(3)現場資格審核
線上報名審核通過人員,登錄報名系統考生賬號,導出《東城公安分局輔警報名表》并用A4紙雙面打印,于
(4)打印準考證
通過審核的考生于
(二)考試
資格審核通過后,組織招聘對象進行筆試、心理素質測評、體能測試和面試。體能測試當日須攜帶運動裝備(運動服、跑步鞋),確保體能測試安全順利開展。
1.筆試
筆試科目:《綜合能力測驗》+《心理素質測評》
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考生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心理素質測評,參照心理測評服務平臺提供的心理測試標準進行測評,心理素質測評結果作為考生錄取的一項重要參考依據。
2.面試
考生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臨場應變和綜合分析等能力。
面試時間:面試具體場次、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對象: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成績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以短信形式通知,同時在平安東城公眾號及報名系統上進行公布。
3.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將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測試項目:
體測合格標準:一是
4.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30%+體能測試成績×20%。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若總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如果筆試成績仍相同,按照面試主考官分數高低確定名次。
(三)體檢
面試后根據實際進度擇時參加體檢,參照《東城公安分局招聘輔警體檢標準》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天內向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果,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招聘的,按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四)政審考察
參照《東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暫行規定》和公安機關錄用警務輔助人員政審考察工作相關規定,對擬招聘考察人選本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員進行全面考察。主要從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廉潔自律、違法犯罪等方面進行考查是否符合招聘條件。
(五)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招聘單位將擬招聘的人員名單在平安東城門戶網站和報名系統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的,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招聘,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招聘;對反映有嚴重問題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
(六)辦理聘用手續
擬招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因應聘人員體檢、政審考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招聘后未按時報到,造成招聘計劃未完成的,可按照報考者綜合成績合格的基礎上,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有關問題說明
報名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在《東城公安分局輔警報名表》中填寫內容一致。如有不符、隱瞞或弄虛作假經查實,已簽勞動合同無效,且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東莞市公安局東城公安所有。
(聯系人:王警官,咨詢電話:0769-2201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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