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崗區平湖街道天鵝湖畔幼兒園是一所全日制公辦幼兒園,位于平湖街道天鵝路與新江街交叉路口南側(寶鵝工業區旁),園所占地約3669.44㎡,建筑面積約3244.04㎡,辦園規模為12個班,是平湖街道鵝公嶺社區特發天鵝湖畔小區配套幼兒園,隸屬于龍崗區教育局管理,歸屬于平湖街道第一幼兒教育集團。幼兒園環境優美,建筑獨立,充分依托集團化辦學優勢,致力于為師生打造一個優質發展、和諧成長的教育環境。
幼兒園環境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崗位要求所規定的條件。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失信懲戒對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的其他情況。
二、招聘崗位
體育專任教師(1名)
崗位要求:
1.年齡:40周歲及以下;
2.學歷:本科及以上;
3.專業:體育相關專業;
4.須持有教師資格證(根據省市督導相關要求,非學前教育專業的人員暫未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須承諾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內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否則不再續聘);
5.持有健康證;
6.體育專業能力強;
7.有幼兒園工作經驗優先
三、招聘流程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注:除附件1、2外,其余材料均需上傳PDF文件。
(二)【報名材料】
①報名表(附件1)、報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②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主頁、戶口個人頁;
③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報告(學信網備案表);
④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及教師資格證驗證證明,其他崗位所需相關專業技能證書、職稱證;
⑤承諾書(附件3);
⑥證明(附件4):報考人員為龍崗區幼兒園在職教職工的,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參加本次招聘的證明(單位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
⑦工作經歷、榮譽證書等材料(社保、證書等)。
(三)【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僅限報考1個崗位。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如報名人員的學歷學位驗證報告因客觀原因暫無法提供的,最遲應在聘用前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報名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方式或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材料初審
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按照報名情況、基本條件、查閱材料等綜合情況,按一定比例擇優確定進入綜合考核的人員,并將通過短信或電話告知材料初審結果。
五、綜合考核
1.面試時間:
2.面試地點:深圳市龍崗區平湖街道天鵝湖畔幼兒園
3.面試形式:招聘小組結合實際情況,采取線下或線上面談(自我介紹、臨場答辯)、筆試、專業技能展示等多種方式進行。具體形式以后續通知為準。
(1)自我介紹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個人綜合素質、學前教育工作業績、個人業績等內容。
(2)臨場答辯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個人能力、素質、專業知識水平等內容。
(3)專業技能展示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技能水平、特長、經驗等,可以說課試講、自帶才藝作品等展示。
4.招聘單位具體負責綜合考核事項。綜合考核成績設置合格線,合格線以上人員依據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六、體檢
1.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須至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按有關規定復檢。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取消應聘及聘用資格。
七、公示
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公示擬聘人員。
八、聘用
1.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國家、省、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相關規定的,辦理聘用手續,不服從安排者不予聘用。
2.本次招聘體育專任教師到崗時間為春季開學前。
九、有關說明
1.根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崗位人員性質為非在編合同人員,崗位設置試用期,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參照深圳市龍崗區公辦幼兒園聘用教職工工資方案執行。
3.報考人員如對招聘公告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仍有相關疑問,請咨詢0755-84530276彭老師(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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