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瀾滄縣人民法院本著公開、公正、擇優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崗位人員身份說明
合同制書記員主要從事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負責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整理案卷材料和其他輔助性工作。
合同制輔警主要從事法院司法警察職能的輔助性工作和其他特殊職能的輔助性工作。
以上崗位不占法院系統中央政法專項編制和工勤人員編制,不具有法院在編人員身份和公務員身份,按規定行使審判、執行和綜合事務的輔助性工作。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一)瀾滄縣人民法院院機關招聘合同制輔警2名(限男性)。
(二)瀾滄縣人民法院糯扎渡法庭招聘合同制書記員2名(不限性別)。
三、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紀律意識強、服務意識好,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具備能夠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合同制書記員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法律專業及駕駛技術熟練的優先聘用;具有一定的文字組織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能夠熟練掌握計算機基本操作,具備較強的計算機速錄和聽記能力。合同制輔警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優先。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無其他兼職。
四、不得報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五、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瀾滄縣人民法院政治部413辦公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需本人親自報名,報名者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并提供如下有效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學歷畢業證書(復印件一份)、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電子版)。如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考人員必須對其所填寫的報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不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六、考試方式
合同制書記員考試包括技能測試和面試。
(一)技能測試占總分的50%,技能測試內容為:計算機速錄。
(二)面試占總分的50%,依據技能測試排名由高到低以1:2標準確定面試人員,如人數達不到比例,不削減崗位人數比例,按實際參考人員組織考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對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形象氣質、舉止儀表等。面試滿分100分,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成績計算:綜合成績=技能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合同制輔警考試為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內容:參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訓練大綱》標準,具體標準詳見附件2。
體能測試中,單項成績達不到60分標準的,此項成績按0分計。
體能測試成績(男)=(
體能測試成績(女)=(
七、考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體檢、政審
(一)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由瀾滄縣人民法院按規定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政審
由瀾滄縣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實施,根據擬招聘崗位要求開展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若體檢和考察出現不合格的情形,空缺名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遞補。
(三)公示與聘用
通過考核確定擬聘人選,經院黨組研究同意后,將考核結果對外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聘期2年。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繼續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本次考試成績設定有效期為一年,在一年內出現崗位空缺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從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補錄。
九、工資及福利待遇
試用期工資月薪3000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月薪3600元(含單位和個人應繳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實行年度考核,年終考核為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瀾滄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咨詢人:羅思涵,咨詢電話:14787914561。
瀾滄縣人民法院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mp.weixin.qq.com/s/DA-s8Ompnh7MP6FvA3Sy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