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火炬開發區”)系1990年由科技部、廣東省人民政府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同創辦的國家級高新區,經過三十多年的高速發展,已成為中山經濟發展的“排頭兵”和創新發展的主引擎,2023年1-9月全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373.92億元,總量穩居全市第一,現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582家,高新技術企業513家,引入境外世界500強企業12家,300億級以上企業2家。區屬企業作為火炬開發區管委會和企業之間的橋梁,承擔著招商引資、企業服務、產業園開發、投資運營、城市服務、國有資產增值保值等使命,對火炬開發區經濟社會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中山火炬公有資產經營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火炬公資集團”)是由區管委會于2016年12月全資組建成立的國有獨資企業,屬于火炬開發區各大國企的母公司。目前,集團合并報表口徑總資產613.79億元,擁有物業面積約300萬平方米,擁有下屬企業超70家。國內主體信用評級AA+;2023年初被中山市政府認定為總部企業,是全市最具核心競爭力的國有資本集團之一。
為更好統籌火炬開發區高端裝備制造業、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健康醫藥產業三大戰略性主導產業發展,火炬公資集團下設火工、張企、健康基地三大產業集團,以平臺化方式負責三大產業的招商引資、園區管理及企業服務工作。此外,火炬公資集團還設有城建、建發、華盈、產投、民眾經開五家區屬企業,負責城市管理、社會服務、投資服務、房地產開發、金融投資管理、拓展產業資源等職能工作。
為滿足火炬開發區發展需要,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區屬企業負責人4名,負責區屬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區屬企業負責人4名,崗位及職責如下:
招商崗位:負責招商引資、企業服務、園區管理;
投資崗位:負責產業(股權)投資、產業研究、資本運作;
財務崗位:負責財務融資、資產運營、企業管理;
工程崗位:負責土地開發、工程管理、物業經營。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企業經營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能力,具有較強的戰略決策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改革創新能力和市場應變能力。
2.具有全局觀念及良好的群眾基礎,作風正派,形象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應聘者年齡原則上在45周歲以下,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5年以上產業招商、資產運營和管理、市政、水利工程管理、投融資、資本運作、土地整理和開發、資本市場研究等工作經驗。
6.在產業園區,招商、金融、上市公司,大型國有企業等單位任職中層及以上崗位3年以上。
7.具有企業管理、投資、開發建設、招商引資復合背景者優先。
8.有成功招引世界500強、國內500強項目經驗者優先。
9.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具備報名資格
1.處于黨紀政務處分、組織處理所規定的影響期內;
2.國家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另有規定不能擔任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職務的;
3.對曾任職單位重大違法違規經營活動或重大損失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的;
4.個人信用記錄不良的;
5.有違反職業道德、行業操守、社會公德造成惡劣影響的;
6.其他不符合任職資格的情形。
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資格證書等,年齡和任職經歷計算至公告發布日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實行年薪制,包括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考核收入三部分,稅前薪酬待遇不低于50萬,最終以考核結果為準。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方式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掃描打包發送到5597905@163.com郵箱,郵件標題以“姓名+應聘崗位+手機號碼”命名。
打包發送的材料包括以下彩色電子掃描件:(1)近期1寸正面免冠標準彩色電子照片。(2)《中山火炬開發區區屬企業負責人報名登記表》可編輯電子版和簽名掃描件(見附件,需粘貼與第(1)點相同照片)。(3)居民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4)工作經歷佐證材料(至少提供其中兩項):①勞動合同;②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需由社保部門出具);③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或離職證明。(5)相關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技能證書。(6)其他資歷證明材料。(7)無犯罪證明。
除以上必要報名材料外,可另附個人詳細簡歷。
(二)報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定時間內發送報名資料。
2.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報名者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五、招聘程序
按照資格審查、綜合測評、背景調查和組織考察、體檢等程序實施。
我區將于報名結束后15日內以短信或電話的方式通知報考人參加綜合測評。請報名人員保持電話暢通,如在規定時間內報名人員沒有收到電話或短信通知的,則不視為綜合測評對象。
六、管理方式
采用任期制契約化管理,聘任期限每屆為3年,初次聘任設立6個月的試聘期,試聘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任期屆滿,依據法律法規、公司章程以及考核評價結果決定續聘或解聘。
七、有關說明
1.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
2.本次選聘活動不向應聘人員收取任何費用。市外應聘人員到中山火炬開發區參加綜合測評環節期間,可憑一周內有效交通票據或相關證明材料報銷交通費用,報銷標準參照中山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執行。
3.根據報名情況及工作需要進行擇優選聘,我區可綜合考慮崗位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意愿及成績等,對崗位進行調整和人員調劑等。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開發區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山火炬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附件下載:附件:中山火炬開發區區屬企業負責人報名登記表.docx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zs.gov.cn/hjq/zwgk/gggs/content/post_2369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