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就業,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1名,崗位名稱及要求詳見附件。
三、報名對象
(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男女。
(四)符合《樂東黎族自治縣2023年城鎮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
(五)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在公益性崗位服務期滿3年以上的;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四、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
2024年1月29-2024年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現場報名所需材料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就業創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表1份(詳見附件)及其他相關材料。
(三)報名地點
樂東黎族自治縣信訪服務中心(抱由鎮樂祥路21號老法院一樓),聯系電話:85530698。
(四)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對求職人員資格進行審核。
五、面試
招聘單位根據資格審核后的人員情況組織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工資待遇
(一)崗位工資:月薪2600元(包含個人社保)。
(二)社會保險:單位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四項社會保險。
七、公示與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與其簽訂聘用協議,服務期內合同1年1聘(總服務期最多不超過三年)。
本公告由樂東黎族自治縣信訪服務中心保留最終解釋。
樂東黎族自治縣信訪服務中心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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