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應用心理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訓中心(以下簡稱實訓中心)成立于
招聘要求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海外受訓背景的臨床/咨詢/學校心理學碩士或博士研究生;
②擁有中國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注冊工作委員會注冊心理師(距今已滿三年,以編號為準)或注冊督導師資格證書者;
③具有三年以上臨床經驗和心理治療系統訓練背景的執業精神科醫師。
2.至少積累1000小時以上臨床咨詢實務經驗;至少接受個體督導100小時及團體督導200小時。
3.完成專業督導師培訓,嚴守專業門檻,對咨詢中的倫理問題具有足夠的敏感度,有督導經驗者優先。
4.足夠的時間與精力,至少能夠提供連續半年個體督導服務,每周提供至少3小時的工作時間;
5.精通督導理論或模型(不拘泥于某一流派),對所有咨詢流派保持開放。
6.有較強的使命感,對咨詢師培養和督導有熱情,理解新手咨詢師群體的狀態與處境,擅長與新手咨詢師工作,愿意幫助一名初學者成長為成熟的咨詢師,起到業內榜樣的作用。
工作內容
本中心實習督導師工作以個體督導為主。中心將負責為實習督導師匹配實習咨詢師,并考核督導師工作:
1.實習督導師的工作職責
①為實習咨詢師提供個體督導:中心個督形式為一位實習督導師對兩名實習咨詢師,督導形式通常為一對二督導(每次1.5小時)。
②按照中心規定,及時審閱每位受督的所有案例記錄;
③監督并指導實習咨詢師的咨詢實務;
④在受督的來訪者遭遇危機情況下及時響應,提供指導與支持。
2.所有實習督導師須參加中心提供的崗前培訓后方可工作,工作期間,也須參加其他必要的集中培訓。
3.工作過程中,實習督導師需定期接受總督導的督導,時間不少于參加工作時間的三分之二,該表現將計入中心對實習督導師的考核評估。
4.實習咨詢師實習的中期和末期,中心將開展評估工作,兼職督導師需及時、如實向受督反饋其工作表現和評價意見,并告知中心。中心有權根據考核評估結果等因素決定是否續聘。
工作待遇
1.中心將提供一定的督導報酬。
2.中心將與部分優秀的實習督導師建立長期合作服務關系。
3.中心會為督導工作提供督導的督導等專業支持。
4.中心可以為實習督導師提供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專業機構與專業人員注冊系統》等社會機構資質評定的相關證明,包括督導小時數證明、受督導小時數證明(以實際參加獲得的小時數為準)等。
面試流程
1.如您有應聘意向,歡迎您下載應聘模板(見附件);申請人須將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發送到中心周老師郵箱0023889@zju.edu.cn,郵件標題“實訓中心實習督導師申請+姓名+高校人才網”,附件打包成單個PDF,附件名“姓名+城市+高校人才網”。
2.本次申請接收截止日期:
3.通過簡歷初篩后,中心將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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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symap.zju.edu.cn/2024/0128/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