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鄂人[2003]1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嘉魚縣實際,現將2024年湖北省嘉魚縣高中階段教師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根據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2024年嘉魚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高中階段教師,具體崗位見《2024年嘉魚縣高中階段教師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嘉魚縣在編教師;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崗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身體條件。
3.具有高中、中職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
4.全日制碩士及以上畢業生;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雙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2020年以前原二本及以上師范類院校或師范類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生;2020年以前原一本非師范類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其中,中職學校專業課教師可放寬至非師范類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5.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簽訂就業意向協議、體檢考察等環節。
(一)發布公告
在嘉魚縣人民政府官網、中國嘉魚網、嘉魚縣教育局微信公眾號、相關高校就業信息網站上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至
2.報名需提交的資料: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3.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下載填寫《2024年嘉魚縣高中階段教師招聘報名表》(附件2)和相關材料的掃描件以壓縮包方式發送到指定郵箱,郵件主題格式為:[嘉魚高中階段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名稱-姓名,并及時電話聯系確認收妥。報名時間以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
4.咨詢電話和報名簡歷投遞郵箱。
嘉魚縣第一中學(嘉魚一中):0715-6355601(固話),15272081658(
嘉魚縣第二中學(嘉魚二中):0715-6268288(固話),15391666660(
中等職業技術學校:0715-6323734(固話),18062321685(
(簡歷以附件形式發送,文件格式為PDF,請在投遞簡歷時注明聯系電話,方便通知面試。)
5.資格審查要求。
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和用人單位聯合對報名情況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對偽造證件、材料、填報內容虛假等騙取招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
(三)考試及簽訂就業協議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參加面試的人員為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面試采取自我介紹、隨機抽簽答題的方式進行,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和用人單位組成的招聘工作專班和評委打分排序后確定擬錄用人選,縣紀委全程監督,與聘用人員現場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和《就業協議書》等參加考試,未按規定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棄權。
擬聘用人選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未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四)體檢和考察
已簽訂就業協議的應聘人員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并在嘉魚縣人民政府官網、中國嘉魚網、嘉魚縣教育局微信公眾號上發布體檢通知。體檢合格后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考察對象應積極配合,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五)公示
通過體檢、考察合格者,在嘉魚縣人民政府官網、中國嘉魚網、嘉魚縣教育局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四、聘用及待遇
1、經公示無異議的,于2024年7月按照事業單位管理相關規定辦理人事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明確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單位通知7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成績排名遞補人員,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相關事宜和手續。
2、聘用人員使用事業編制,享受國家規定的公辦教師各項待遇。符合條件的按照縣人才引進相關政策執行,發放安家費、生活補貼和購房補貼。
3、試用期限。實行一年試用,試用期內享受正式在職的事業單位同職級人員工資待遇。
五、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嘉魚縣教育局
嘉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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