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發揮調解在基層治理現代化和矛盾糾紛化解中的重要作用,根據遼高法【2022】71號、【2023】103號、營中法【2023】46號等文件,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選聘調解員。
現就選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名額
擬選聘調解員3名。
二、工作職責
積極參與矛盾排查化解、民商事糾紛的訴前調解等工作;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登記、調解統計、案例選報和文書檔案管理等工作;完成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安排工作任務,并自覺接受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門指導和監督考核。
二、選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公道正派,廉潔自律,樂于奉獻,熱心調解工作,善于溝通協調,有較為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二)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四)了解社情民意,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調解能力,能夠熟練操作智能手機和電腦;(五)身體健康,能勝任調解工作崗位,保證從事調解工作。以下人員可適量放寬政策并優先聘用:1.退休的法官、檢察官、警察、司法行政干警或有法律工作經歷的;2.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和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3.系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4.具有鄉鎮(辦事處)、村(居)等調解工作經歷的退休干部,退休教師,優秀村干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1.受過刑事處罰或近三年內曾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2.現任國家公職人員、企事業單位就業人員和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3.參加過邪教組織的;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5.其他不適合從事調解員工作的情形。
四、報名要求
(一)報名時間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2日
(二)報名方式本次調解員報名采用線上方式,請將報名表發至指定郵箱。本次選聘采取個人報名和組織推薦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需提交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調解員報名表》,所有證件隨報名表掃描后發至郵箱,待審查考核時對原件進行核對。
(三)報名單位營口市老邊區司法局聯系人:任曉強電話:13130599088郵箱:lbsfjbgs2010@163.com
(四)審查考核人民法院和司法局組織審查考核。
五、聘用說明人民法院將從中擇優選聘訴前調解員,訴前調解員實行一年一聘用,聘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可續聘。在聘用期間每月調解結案滿4次,經審核通過,可領取基礎補貼1000元,在此基礎上,根據難易程度區分檔次,每調解結案一件領取100元、150元、200元不等的補貼。調解員要根據屬地管理原則,服從當地人民法院和司法局崗位調配等要求。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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