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原名廣東教育學院),1955年創辦,是廣東省屬普通本科院校,設有海珠校區和花都校區。
學校堅定不移地走特色辦學之路,人才培養質量逐步提升;主動服務廣東省基礎教育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承擔著基礎教育教師、校(園)長的培訓任務,與地方政府共建附屬學校和教育實驗區,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在社會享有較高的聲譽。
根據學校事業發展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一批B類崗位(非事業編制)管理、教輔人員1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及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學位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廣東第二師范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第一批B類崗位管理、教輔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限制報考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B類崗位人員(非事業編制人員),按照《廣東第二師范學院B類崗位人員聘用管理辦法》(廣東二師[2022]145號)及學校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及兌現薪酬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年薪稅前15萬元以上。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考生請于
報名成功的考生可參加筆試,但不視為已通過應聘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學校在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以及辦理聘用手續等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的,或報考者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者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面試前,將對入圍面試人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具體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查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五、報名材料
報名時需提供的報名材料包括:
1.《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公開招聘B類崗位人員報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廣東第二師范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第一批B類崗位管理、教輔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
2.個人簡歷、個人業績成果材料(含科研項目、已發表的論文著作等)、獲獎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執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在同一頁)等證明材料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掃描件或復印件。
3.應聘人員需提供從大學起各個學習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尚未畢業的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提供一份畢業院校出具的在讀證明以及本人手寫簽名的個人承諾書,承諾書載明“本人承諾于
4.國(境)內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于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的相近專業報考。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以相近專業報考者,按以下要求提交佐證材料:
(1)國(境)內畢業生
國內畢業生若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24年版)》中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2)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
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若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24年版)》中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按所獲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國家教育部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和成績單,選擇專業目錄中主要課程與本人所學專業必修課程(主干課程)基本一致的專業報考,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學習成績單和一份個人專業相近的論證說明。
6.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研究方向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證明材料,包括:(1)課程成績單;(2)畢業院校關于研究方向的證明材料;(3)研究方向相關的研究成果、獲獎情況證明、資格證書等。
7.資格復核時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復核于規定時間進行。
8.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需提交黨員的有效證明材料。
六、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組成。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組織形式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并留意我校人事處網頁公告。
1.筆試采取固定考場限時閉卷的考試方式,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在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按照招聘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設定比例的,可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成績滿分100分,80分及以上為合格。成績不合格者不予以錄用。
3.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所有考試成績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確定名次;主評委成績仍相同時,則另行組織面試。
七、體檢
成績達到招聘要求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每個招聘崗位可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學校校長辦公會議審議不通過的,不作為體檢人選,該崗位不執行遞補。
確定的體檢人選在指定時間、指定醫院參加體檢(含復檢)。不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院參加體檢(含復檢)的人員,視同考生個人放棄體檢資格和擬聘資格,該崗位不執行遞補。體檢辦法及標準遵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及《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執行。
八、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規定,對體檢合格人選進行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
體檢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在廣東第二師范學院人事處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十、遞補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或者個人放棄聘用等情況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也可不進行遞補。
十一、有關說明
1.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關系,聘用合同終止。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年齡、工作經歷時間界限計算至報名截止日,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3.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4.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文件要求。
5.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者視為無效報名。
6.應聘人員須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應聘人員通聯不暢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7.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廣東第二師范學院紀檢監察室負責監督。
招聘工作電話:020-34113286(人事處)
監督投訴電話:020-34115585(紀檢監察室)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
附件1廣東第二師范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第一批B類管理、教輔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3廣東第二師范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第一批B類崗位管理、教輔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www.gdei.edu.cn/rsc/2024/030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