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磐安縣縣屬國有企業勞動用工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國有企業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磐安縣國有企業工作人員16名。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磐安縣國有企業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2),或登錄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anan.gov.cn/)和磐安縣人才網(http://www.parcsc.com/)查詢。
二、招聘范圍、對象及有關條件說明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
2.符合所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其他資格條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對象:
(1)本縣縣屬國有企業正式在編人員;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解聘)未滿5年的人員,被公布為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務處分且自報名開始之日未滿處分期限的,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21日8:30—3月23日17: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采用微信小程序線上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報名可咨詢磐安縣國資辦(磐安縣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號503室,電話0579-84883823)。
二維碼(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3.報名時所需提供的資料。(1)報名登記表;(2)本人戶口簿(戶主頁、本人頁)、有效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同時提供教育部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執(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有關任職或工作經歷證明(以勞動合同及社保繳納記錄為準,須同時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3)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4)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人員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4.報名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3月21日8:30—3月24日17:00。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對審核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通過資格審核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核。招聘計劃為3人及以上的,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不足招聘計劃2倍的,核減相應招聘職位數量;招聘計劃為3人以下的,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核減相應招聘職位數量。招聘計劃取消的報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
5.繳費確認。時間:2024年3月21日8:30—3月25日17:00。報考人員應在指定時間內通過報名小程序進行繳費確認,考務費為50元。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經審核報名不成功的,考務費將原路退回。
本次招聘分為資格評分、筆試、面試三部分,總成績100分,三部分分值占比分別為10%,40%,50%。資格評分滿分為10分,筆試、面試滿分為100分。
(二)資格評分程序
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所有人員進行資格評分,總分為10分,其中學歷占4分,職稱或執業資格占6分。資格評分按照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相關資料,由縣國資辦審核認定。
1.與招聘崗位匹配的學歷評分:全日制本科1.5分,碩士研究生3分,碩士研究生以上的4分。
2.與招聘崗位匹配的職稱或執(職)業資格等級評分:(1)職稱評分:中級3分,高級6分;(2)執(職)業資格評分:二級建造師、二級造價師等同級別相關證書3分;一級建造師、一級造價師、注冊會計師等同級別相關證書6分。同時擁有多個與職位匹配的職稱或者執(職)業資格證書的,以得分最高的一項計分(不累計計分),最高不超過6分。
(三)筆試程序
筆試時間:初定2024年3月30日,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荚嚳颇繛椤毒C合基礎知識》,時間初定上午9:00—11:30。
領取準考證時間:初定2024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領取地點:磐安縣國資辦(磐安縣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號503室,電話0579-84883823)。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作放棄筆試資格。
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參加筆試?!毒C合基礎知識》包括政治、時事、法律、歷史、科技、經濟、寫作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指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設置合格分數線,按照參加考試人員有效筆試平均成績80%的標準劃定(保留兩位小數)。筆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試對象。
(四)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成績=資格評分成績+筆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
入圍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最后一名入圍面試成績相同的,均列為入圍面試對象。
面試前,對入圍面試對象開展資格復審工作。資格復審時,攜帶報名登記表,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效身份證、戶口簿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和學位證書(同時提供教育部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資格復審地點為磐安縣國資辦(磐安縣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號503室)。資格復審合格者,發放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開始前,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可在相關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入圍面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資格復審開始后,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參加面試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五)面試程序
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六)體檢程序
總成績=入圍面試成績+面試成績*50%(保留兩位小數)??偝煽兿嗤?,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5確定入圍體檢對象(有小數的四舍五入)。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報考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相關職位不再遞補。報考人員放棄領取體檢通知書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七)考察程序
按體檢合格人員總成績高分到低分1:1確定考察對象??疾彀础豆珓諉T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放棄考察、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或在考察合格名單公示前放棄的,在相關職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入圍考察名單公示后至辦理錄用報到手續前,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磐安縣國有企業誠信檔案,自次年起的三年內限制報考磐安縣國有企業。
(八)聘用手續辦理
1.考察程序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首聘服務期為5年。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2.擬聘用名單公布后至辦理錄用報到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記入磐安縣國有企業誠信檔案,自次年起的三年內限制報考磐安縣國有企業。
3.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方可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4.遞補須在聘用審批手續辦理前完成,招聘職位人員聘用審批文件下發后,一律不再遞補。
5.本次聘用人員薪酬待遇參照磐安縣國有企業編內工作人員待遇標準執行。
6.聘用人員首聘服務期為5年,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前后,由縣國資辦與用人企業聯合對試用期表現進行考核??己撕细竦?,辦理入編手續,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辦理入編手續,取消聘用。
7.聘用人員工作單位分配由縣國資辦統一安排。
四、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所在地、工作經歷、年齡、學歷證書、相關證書及其他佐證材料,認定時間統一截至2024年3月21日。
2.本次招聘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復檢)結果、入圍考察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遞補公告等相關公告均在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anan.gov.cn/)公布,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詢信息,有關事項不再另行通知。
3.報考人員對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含本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縣財政局反映,反映電話:0579-84883856。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9-84667001(縣派駐第六紀檢組)。
4.報考人員報名時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考試和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5.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考試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16]85號)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6.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國資辦商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附件22024年磐安縣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計劃表.docx
附件32024年磐安縣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辦法.docx
磐安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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