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規范教師交流管理工作,根據中共溫州市委組織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的通知》(溫人社發[2018]168號)等精神,結合我市教育實際,現就2024年我市公開選調市外優秀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資格條件
(一)選調對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工作踏實,師德優良,身體、心理健康,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在編在崗教師。
2.年齡要求為
3.本人籍貫為瑞安市的,或夫妻一方現為瑞安市戶籍且分居時間已滿3年的。
4.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滿3年(含試用期),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
5.任教滿3年,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中級及以上職稱,具備選調崗位學科所需的教師資格,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合格且在有效期內。
6.除公費(免費)師范生、定向師范生外,須是通過公開招聘方式進入事業單位。
7.須滿足原單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人事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
8.不存在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身份(以下簡稱“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情形。
9.不在處分期內,不存在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情況。
10.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有關規定。
(二)選調對象符合以下條件適當放寬相應資格條件:
1.符合“當年度《溫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所列ABCDE五類人才的配偶或子女,對瑞安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瑞安重點招商引資項目人員的配偶或子女”條件之一的,戶籍可放寬至全國(中國國籍)。
2.回籍貫地的未初婚教師或符合“縣級及以上‘三名’‘三壇’,地市級學科骨干,縣級及以上優質課評比、教師基本功大賽一、二等獎獲獎者”條件之一的職稱可放寬至初級職稱。
二、選調崗位及計劃數
詳見《2024年瑞安市公開選調市外優秀教師計劃表》(附件1)。本次選調設定開考比例2:1,資格審核通過人數不足選調計劃數2倍的崗位,將相應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數。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
地點:瑞安市教育局12樓組織人事科(地址:瑞安市莘塍街道萬松東路2111號新湖商務大廈)
2.報名所需材料
(1)《2024年瑞安市公開選調市外優秀教師報名表》(附件2)1份;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包括第一學歷)證書、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含定期注冊信息)、教學榮譽證書、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在編在崗年限證明(原件)1份(附件3);
(4)首次進入事業單位證明材料(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審核表、報到證、錄用審批表、介紹信等)及轉正定級審批表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均需簽署“復印于原件,核對無誤”及核對人姓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6)屬回籍貫地條件報名的,以有效戶口簿記載信息為準;屬未初婚條件報名的,提供浙里辦App中“個人數據寶”里的“婚姻登記信息”截圖及個人未初婚承諾書;
(7)其他需要佐證的材料。
3.除特別注明外,其他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其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
4.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選調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由瑞安市教育局對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經資格審核后,資格審核通過人數不足選調崗位計劃數2倍的報考人員,
(三)考試
考試時間初定于2024年4月,實際考試時間以《業務考核(面試)通知書》為準??荚嚥捎觅Y格量化與業務考核相結合的辦法,由瑞安市教育局會同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資格量化滿分為30分(具體考核量化計分辦法見附件4)。業務考核滿分為100分,采用模擬上課的形式,時限12分鐘。范圍為相應的學段、學科內容,模擬上課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儀表儀態等,備課時限40分鐘。業務考核及格分為75分(含),低于75分的不予以選調。
考試總成績按資格量化分的100%和業務考核分的70%合成,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調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為入圍體檢人員,體檢合格自動入圍考察資格。
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優先確定順序為:⑴業務考核成績高分者;⑵學歷層次高者;⑶入編時間長者。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調人員,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相關欄目(首頁->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教育信息->招生招考)公示7個工作日??荚嚳偝煽儼l布后,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種原因導致新增空缺名額的,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四、調動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由瑞安市教育局按規定程序報瑞安市人力社保局辦理相關手續,不按規定時間辦理的,取消調動資格。對反映有影響選調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調動;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調動,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調動。
選調人員崗位聘用按選調單位現有空缺崗位情況予以聘用,并簽訂《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辦理聘用手續前,非瑞安戶籍選調人員應將戶口遷移到瑞安市。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會同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聯系電話:瑞安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77-66803302,監督電話: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紀委市監委駐市府辦紀檢監察組0577-65815611。
附件:1.2024年瑞安市公開選調市外優秀教師計劃表
2.2024年瑞安市公開選調市外優秀教師報名表
3.在編在崗年限證明(參考樣本)
4.考核量化計分辦法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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