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醫院人才隊伍建設,滿足醫院高質量發展需求,提升醫院綜合服務能力,根據《隆陽區衛生健康系統編外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隆衛健發[2022]39號)文件規定,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以下簡稱“市二院”)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人員5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醫院簡介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是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唯一一所三級乙等綜合公立醫院,始建于1950年4月,醫療輻射隆陽區及周邊各市、縣120余萬人,為保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第二附屬醫院,大理大學教學醫院,昆明醫科大學、云南中醫藥大學實習醫院,滇西應用技術大學傣醫藥學院、健康科技學院本科生實踐基地,“保山市青年就業見習基地”,中國醫院協會單位會員,隆陽區緊密型醫共體28家醫療機構的牽頭單位。云南省保山市婦科、泌尿外科、老年醫學、醫療美容質量控制中心掛靠單位。建有云南省“百縣工程”二十大中心。
醫院占地221.72畝。全院在崗職工1304人,其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170人,高級職稱115人,碩士及以上研究生39人。有省級臨床重點專科10個、市級臨床重點專科11個,建有云南省“百縣工程”二十大中心。建有各級專家工作站36個(省級5個,市級15個,院級16個)+1個勞模創新工作室。有享受云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貼專家、云南省興滇英才支持計劃“名醫”專項人才、云南省優秀模
01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名,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02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為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編外合同制專業技術人員,招聘人數52人,崗位具體要求詳見《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崗位設置表》。年齡計算截止報名當天。
崗位需求明細表(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03招聘條件
(一)應聘者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04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
昆明醫科大學西苑體育場(昆明市呈貢區呈貢新城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號)
3.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由招聘工作組對照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1)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
(2)現場報名需提供的材料:《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人員報名表》、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張、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推薦表、學習成績、學習活動及相關工作經歷(包括擔任學生會干部、黨(團)組織干部、班干部或相關從業經歷,因學習成績優異獲獎學金或工作實績突出獲獎勵等證書)、學術成果(包括發表論文、承擔課題等情況)、計算機等級、普通話水平、外語水平、與報考崗位相關的職業(執業)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籍證明,畢業證、學位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在資格復審時提供)
4.注意事項: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個人承擔,應聘人員應對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取消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
由市二院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能進入后續招聘環節。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條件資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應資格。
(三)確定面試人員
招聘工作小組采取查看資料、與應聘人員交流方式擇優確定面試人員。擇優實行量化評分,擇優成績按100分計算,60分以上為合格,合格者即可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屆時另行通知,無法聯系或未按要求按時到場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同一崗位使用同一套考題,實行量化打分,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75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
(五)確定簽約對象
面試成績在75分及以上者,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照招聘人數與簽約對象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由市二院組織現場簽訂就業協議。
(六)資格復審
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簽約對象須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學籍檔案等相關材料原件到市二院報到,同時接受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體檢
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組織簽約對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和特殊崗位外,不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主要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在醫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十)聘用
擬聘人員名單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由市二院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十一)崗位待遇
1.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考察合格后執行醫院編外聘用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購買“五險一金”(達到相應條件的給予參編人員待遇)。
聘用人員一律服從崗位安排,不服從者不予錄用。
2.根據《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人力資源管理辦法》達到相應人才引進條件的人員,給予3至30萬元人才引進經費,分年度考核發放。
3.聘用人員服務期不少于3年(其中:給予人才引進經費的錄用人員服務期不得低于5年)。聘用人員工作服務期未滿,個人提出調離或采取離職、辭職等均視為違約,并按協議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05人員遞補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一)簽約人員放棄簽約、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
(二)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五)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六)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06紀律和要求
(一)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報名人員,取消招聘資格。
(二)報名人員報名成功后必須保持電話暢通并及時接聽,因電話不通聯系不上者按自動棄權處理。
(三)堅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報名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四)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
(五)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招聘中如遇其他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依法依規研究決定,并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解釋。
07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人事科教部 0875-2122259
監督電話:隆陽區衛生健康局人事股 0875-3037080
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紀檢審計部 0875-2191056
附件: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人員報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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