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是廣東省屬普通本科院校,學校主動服務廣東省基礎教育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近5年來,學校已建成3個國家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并與廣州、汕頭、佛山等地政府合作共建了19所附屬學校。根據《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政府共建共管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實驗教育集團協議》,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實驗教育集團總校長1名。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高尚的政治思想品德,恪守教師職業道德。
5.具備突出的行政管理能力、優秀的領導溝通能力和公共關系處理能力。
6.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熱愛教育事業,安心工作,服從安排。
(二)崗位條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備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3.具有3年以上中小學正職校長工作經歷。
4.年齡在65周歲以下。
5.同等條件下具備以下資格者優先:具有“省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省名校長工作室主持人或以上榮譽稱號,擔任過教育集團校長或總校長、在省級重點中學或國家級示范性高中擔任校長等。
(三)限制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崗位職責
該崗位常駐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實驗教育集團實驗中學辦公,全面負責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實驗教育集團的管理工作,接受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和白云區教育局的雙重管理,須服從我校和白云區教育局的工作安排,達成以下目標:
1.履行《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政府共建共管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實驗教育集團協議》中規定的總校長工作職責;
2.集團在2-3年內完成省優質教育集團驗收工作;
3.集團內高中學校高考成績上本科人數逐年增加;
4.集團內初中學校中考成績在鐘落潭鎮名列前茅;
5.集團內各成員校每年均有區級以上課題立項;
6.集團學校每年均有優質課在區級以上平臺展示;
7.集團辦學輻射引領作用逐年增強;
8.完成我校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薪酬待遇
1.獲聘人員納入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非事業編制人員管理,學校委托廣東南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與獲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若獲聘人員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則簽訂勞務協議。
2.薪酬待遇按照《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政府共建共管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實驗教育集團協議》等有關規定執行,年薪48萬元(稅前,含工資、保險等所有工資福利待遇),由12萬元基礎工資(稅前)和36萬元績效工資(稅前)組成。12萬元基礎工資由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按月計發;36萬元績效工資分兩部分發放,其中70%的績效工資由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按月計發,30%的績效工資待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廣東第二師范學院計發,年度考核不合格則不予計發。
四、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應聘人員請于2024年3月28日9:00至2024年4月7日17:00將報名材料制作成壓縮包發送至報名郵箱dgzp@gdei.edu.cn,壓縮包名稱及郵件標題均為“實驗教育集團總校長,姓名”。收到報名郵箱發出的自動回復郵件方為報名郵件投遞成功(即報名成功),未收到自動回復郵件的報名不成功。
五、報名材料
報名時需提供的報名材料包括:
1.《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實驗教育集團總校長報名表》(附件1)。
2.個人簡歷及相關證書證明、個人業績成果、獲獎、榮譽及其他體現個人專業技術水平、業績成果的證明材料等。
3.從大學起各個學習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任職證明、職業資格證書、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在同一頁)等。
4.崗位招聘條件規定的各項要求均需提供佐證材料。
六、資格審查
學校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將審查結果通知應聘者本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可參加考核。
七、考核及評議
考核采取競聘演講及答辯的方式進行。競聘演講內容另行通知,答辯為評委現場提問。學校根據競聘演講及答辯情況對應聘人員進行評議,評議后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八、體檢和考察
學校按相關規定組織體檢和考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體檢和考察符合要求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在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辦理聘用手續。
獲聘人員一個聘期為兩年,按規定參加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滿考核。年度考核在當年度的最后一個月內完成,聘期期滿考核在聘期結束的2個月前完成。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滿考核均由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培訓與社會服務處負責。
年度考核合格、繼續聘用;年度考核不合格則解除勞動(勞務)合同,終止聘用。
聘期期滿考核合格,根據工作需要和聘任人員健康狀況決定是否續聘。聘期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則解除勞動(勞務)合同,終止聘用。
十、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有不一致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擬聘資格,已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的取消聘用關系,合同或協議終止。
2.應聘人員須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應聘人員通聯不暢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3.獲聘人員因個人原因辭職的,需至少提前三個月向學校提出辭職申請,否則需按照勞動(勞務)合同約定向學校支付違約金。
4.本次招聘工作由廣東第二師范學院紀檢監察室監督。
招聘工作電話:020-34113286(人事處)
崗位咨詢電話:020-34115860(培訓與社會服務處)
監督投訴電話:020-34115585(紀檢監察室)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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