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2024年五原縣衛健系統校園招聘工作,結合我縣衛健系統實際,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10名,具體招聘崗位見《2024年五原縣衛健系統校園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招聘對象為所有符合招聘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含2024年應屆畢業生)。
(一)應聘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6.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含18周歲和35周歲,有特殊規定的,可適當放寬)。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應聘人員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9.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
10.應聘人員屬于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或與原所在工作單位(包括企業單位)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11.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以上條件中,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4年應屆畢業生);
3.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7.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組織人事、審計、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
2.報名地點:內蒙古醫科大學金山校區
3.校園現場報名
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填寫《五原縣衛健系統校園招聘報名表》、誠信承諾書,投遞個人簡歷。應屆畢業生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加蓋院(系)和學校教務處公章的證明及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藍底數碼彩照2張。
(二)資格審查
1.校園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審查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
2.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校園招聘的全過程。
(三)面試
1.本次招聘考試形式為面試,面試不設開考比例,本次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70分。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
校園招聘面試開始時間:2024年4月20日上午7:30,面試開始前30分鐘未到者取消面試資格。
校園招聘面試地點:內蒙古醫科大學(新華校區)教學實驗綜合樓。
2.面試方式采取專業化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履行崗位所需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為8分鐘。
3.應聘人員面試時,只能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在面試后至確定招聘對象之前,各環節出現缺額的,每個環節僅可遞補一次。
5.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同一崗位最后一名面試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
四、體檢
1.進入體檢范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2.體檢在二甲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定進行。
3.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因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自愿放棄造成招聘計劃數缺額的,從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5.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6.體檢醫生與被體檢應聘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考察
1.考察工作在體檢工作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限內積極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應聘者個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堅決擁護“兩個確立”,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3.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五原縣衛健系統校園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公示及聘用審批
1.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專欄、五原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2.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應聘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登記,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和轉辦單位。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校園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校園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節及試用期間發現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4.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校園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5)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5.擬聘人員備案: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聘用報告和聘用人員花名冊報縣組織人社部門辦理聘用審批,備案。
6.辦理手續并簽訂合同。各招聘單位依據備案文件辦理新聘用人員相關人事手續。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校園招聘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擬取消應聘人員考試、聘用資格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依據有關規定及時告知應聘人員被取消資格的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應聘人員在校園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8.確定最低服務期限。招聘單位在聘用合同中約定3-5年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9.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后,放棄或被取消聘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五原縣衛健系統校園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78-5229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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