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州委編辦《關于同意州人民醫院使用事業編制的批復》和《德宏州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引進研究生工作方案》,德宏州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引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4名。
一、招聘崗位及對象
(一)招聘崗位
崗位表-4名(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二)招聘對象
普通招生計劃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年齡計算以報名開始時間為截止日期)。
2.所學學科專業不在教育部專業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確保考核結果科學有效;堅持品學兼優的原則,考量學生的醫德品質和學業成績;堅持能力測試和綜合素質考核相結合的原則,考量學生的專業能力、學習素養和發展潛力。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況的人員;
3.德宏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嚴重違反紀律的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網絡報名時間
2.投檔要求:按順序掃描以下報名資料——居民身份證、個人基本簡歷、就業推薦表、畢業證、學位證(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國(境)外畢業生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醫師資格證、英語等級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2024年規培結束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榮譽證書等其他相關資料。存為一個WORD或PDF文件(后綴名為.doc或.docx或.pdf),以“2024+招聘崗位名稱+姓名”命名文件及郵件名,發送到電子郵箱:1024920501@qq.com。
應聘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相關材料,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全、不實或錯誤,導致資格審查未通過的,應聘者自行承擔后果;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核測評資格者,取消考核測評資格和相關成績。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及要求、招聘原則和投檔要求等審查應聘者相關資格和材料。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以電話或信息的方式通知參加考核測評;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測評
第一輪網絡面試時間:
第二輪網絡面試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若第一輪網絡面試崗位招滿,則不再舉行第二輪網絡面試。
(四)確定擬聘用人員
考核測評結束后,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測評情況,按測評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意向協議書》一式三份。
(五)資格復審
擬聘用人員持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及招聘所規定的其他相關證件,到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就業意向協議書自動失效。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察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開展考察工作,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考察結果作為聘用的主要依據。考察不合格的,不再繼續后續的聘用程序。
(七)體檢
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體檢。由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應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須開展吸毒人員檢測排查,一經確認為吸毒人員,不予聘用)。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體檢不合格的,不再繼續后續的聘用程序。
(八)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經征求紀委州監委派駐州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意見后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不再繼續后續的聘用程序。
(九)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5年內不得離開聘用單位),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完善相關聘用手續。
五、人員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照評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一)簽約人員因本人原因放棄擬聘崗位的;
(二)因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資格復審不合格者;
(三)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云南省、德宏州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七、招聘工作紀律
(一)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條件、嚴格標準、嚴格程序,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
(三)對不如實填報個人信息、不遵守規定、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對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失職、瀆職的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八、咨詢電話
德宏州人民醫院人力資源科電話:0692—2139066(工作日)
德宏州人民醫院期待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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