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擬招聘編制外護理工作人員10名。為做好編外招聘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招聘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福建省精神衛生中心、福建省福州神經精神病防治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福州神經精神病院)成立于1953年,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和康復為一體的三級甲等精神病專科醫院。目前醫院有福州院區(福州市南二環路451號)和閩清院區(福州市閩清縣梅城鎮南山路328號),形成“一院兩區、協同發展”的辦醫格局。我院為國家精神科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福建省精神衛生中心福州市精神醫學中心、福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務中心,精神病專業為福建省臨床重點專科,腦脊液細胞學檢驗診斷技術處于全省領先水平。2023年5月我院加入福州市第二醫院牽頭組建的福州市第二總醫院,充分利用總集團醫院統籌的有利條件,加強重點學科建設,提升核心競爭力,努力開創醫院改革和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二、招聘職位
本次招聘共計2個崗位,10人。招聘職位、招聘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024年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招聘編外護理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職業道德素質,熱愛本職工作。
(二)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勝任崗位工作。
(三)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發布公告當月)。
(四)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報名首日前取得(2024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可推遲至
(五)不得報考或取消考試、錄用資格的情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且尚未解除懲戒的;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現役軍人以及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人員,不得報名。
(六)參加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在2022年、2023年、2024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按2024年應屆畢業生對待。
(七)招聘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時開考。不達3:1比例的,經總醫院研究后確定是否放寬至根據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四、報名辦法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提交個人信息。
報考者應在
(二)對網上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時間為
(三)進入面試前,招聘單位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在職報考者最晚應于體檢、考察時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錄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四)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報考者可在
(五)準考證打印。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的報考者,請按照網站通知自行上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或免筆試通知。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技能考試和面試三個部分。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時間長度90分鐘,筆試范圍為招聘崗位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和業務知識。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班。
2.筆試時間:具體見準考證。
3.筆試地點:具體見準考證。
4.筆試僅進行一次,參加筆試的人員其成績可在三家醫院不同崗位通用。
5.筆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在考試結束后另行公布。
6.報考者可在考試結束5個工作日后通過報名網站、招聘單位網站查詢。
(二)技能考試
1.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進入技能考試。
2.技能考試時間:具體見準考證。
3.技能考試地點:具體見準考證。
4.技能考試僅進行一次,參加技能考試的人員其成績可在三家醫院不同崗位通用。
(三)面試
1.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且參加技能考試的報考人員方能進入面試。
2.面試采用面談方法。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設置為60分。
3.面試平均成績計算方法:五名評委評分總和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除以三)。
4.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將在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及我院官網公布。
5.面試前對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進行報名資格復核。依據報考崗位要求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其他證書及證明材料原件,應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交。未按時提交材料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1.報考者的綜合成績按筆試20%、技能考試30%和面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若2個以上報考者合計綜合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面試成績排列,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按技能考試成績排列;若面試、技能考試、筆試成績都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2.進入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數的,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六、體檢
根據招考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依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的要求執行。
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無特殊原因體檢缺席者,取消錄用資格。
七、考察
我院對筆試、技能、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報考資格復審、考察。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需要報考者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征信證明等材料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八、錄用
1.我院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標準,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錄用人員,并在報名網站、招聘單位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擬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我院報到上班,若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辦理錄用手續的,取消錄用資格。
3.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棄而造成招考職位空缺的,我院可根據實際情況綜合研判是否確定遞補人選。
九、其他有關事項
1.待遇:根據我院有關規定執行
2.此次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等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
3.報考者應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4.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網站是我院與報考者的主要聯系渠道,請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錄網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試信息。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均與我院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咨詢和監督
咨詢: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人力資源部0591-63069951
監督: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紀檢監察室0591-63069950
本公告由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負責解釋。
附件1:2024年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編外招聘護理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x
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fzsdsyy.com/ywgk/show/38092.html
更多最新醫學人才招聘資訊請關注高才醫學微信公眾號(微信號:yxrc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