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好《云南省職業教育省級公費師范生培養辦法(試行)》(云教發[2018]69號)和《麗江市教育體育局中共麗江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麗江市財政局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云南省職業教育省級公費師范畢業生(定向麗江市)就業等后續工作的通知》(麗教聯[2023]3號)有關要求,永勝縣教育體育局擬按照有關要求和程序開展2022年畢業定向永勝縣的省級職業教育公費師范生的擇優招聘工作,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統一規范、統一組織、統一考試的方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名額4名,為中職教育專任教師。
三、招聘范圍
與永勝縣教育體育局簽訂了《云南省職業教育公費師范生培養協議書》的2018級職業教育公費師范畢業生,參加競聘人員須按《云南省職業教育省級公費師范生培養辦法》要求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專業與協議一致,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具有中職教育及以上符合學科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及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2.報名時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
3.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五、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面試和考察考核的方式進行,報名經審核合格者參加面試,對面試成績合格者進行考察和體檢,考察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六、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
2.報名地點:永勝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地址:麗江市永勝縣永北鎮文明南路;聯系電話:0888-6529412。
3.報名要求: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云南省職業教育公費師范生培養協議書、畢業證原件、學位證原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無違法犯罪證明”,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名,現場填寫《永勝縣公開招聘2022年職業教育省級公費師范畢業生報名表》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由于個人原因不按時報名和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取消后續面試、體檢資格,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
(二)面試
組織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統一參加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3.面試內容:教育教學有關知識和能力。
4.面試方法:
(1)面試前,以抽簽的方式排列應試人員參加面試的順序;
(2)面試中,應試者按順序輪流進入考場,接受面試;
(3)面試結束,當場公布應試人員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總分以百分制(100分)計算,劃定面試成績最低合格成績為70分。面試成績高于70分(含70分)以上人員,確定為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人選。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人員,取消后續進入體檢、考察程序資格。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組織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嚴格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規范》要求執行。體檢到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及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的規定。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事業單位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在收到復檢申請10個工作日內組織申請復檢的應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1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為孕產婦在孕產期的,經醫院確認可以申請延期體檢,待生產過后或妊娠終止,按國家相關政策產休假結束一個月內進行體檢。
(四)考察
嚴格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范》要求進行,采取查閱學生檔案、查看學校就業推薦鑒定意見、聽取實習單位意見、征詢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意見等方式,擬聘用人員在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和師德師風等方面進行考察。考察由縣教體局進行。檔案審查及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后續聘用資格。
(五)公示
縣教體局對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由縣教體局按照程序填寫《云南省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審批表》及所有相關資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考核考察、體檢、公示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七、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實行組織監督、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如發現在公開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可向永勝縣紀委監委反映,經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一)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根據麗市人[2006]44號和麗市人[2007]57號文件要求,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對新聘用人員進行崗位能力的考核。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公費師范生服務年限為6年(任教時間不少于6年),公費師范生服務期滿6年的,可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相關規定合理流動。
(三)未盡事宜,按照《云南省職業教育省級公費師范生培養辦法(試行)》和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咨詢電話。永勝縣教體局人事股:0888-6529412。
(五)監督電話。永勝縣教體局紀檢監察室:0888-6526982。
永勝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5月15日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ynljys.gov.cn/xljsysx/c101616/202405/f9d747baf34d48fd8ccea664e011e8e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