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臺州市教育局直屬單位臺州市教師教育院決定公開選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
教師培養研訓人員1名。
二、選聘范圍
普通中學、教研部門或教師進修部門在編在崗的教師、教研員、研訓員。
三、選聘條件
(一)報名教師培養研訓人員崗位需具備以下條件:
1.本科及以上,學士及以上。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
2.獲得過縣級名師、教壇新秀、教學大比武(優質課)一等獎及以上等榮譽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聘:曾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人員;有其他不適宜選聘情形的人員。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報名地點:臺州市教育局1207室(椒江區康平路188號),咨詢電話:88582150。
2.報名需提供的材料:填寫完整的報名表(見附件)、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相關榮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3.經資格審查后,若不足選聘計劃數3倍的,則取消該崗位選聘計劃。
(二)考試
業務考核主要考核綜合業務水平與能力,采用筆試(40%)和結構化面試(60%)相結合的方式,若到場參加筆試人數不足3:1,則取消本次選聘計劃。
考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進入面試的人員在面試前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結構化面試得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察
業務考核后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選,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選聘的依據。考察時實行師德問題一票否決制。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調入、調出單位和臺州市教育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擬聘用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根據實際情況經研究后可按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遞補,最多遞補1次。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臺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臺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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