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經寧波市司法局同意,寧波國際仲裁院(寧波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國際仲裁院(寧波仲裁委員會秘書處)為寧波市司法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機構規格為副局級。主要職責是負責在本區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宣傳國際商事仲裁法律制度,推動國際商事領域交流合作,與境內外仲裁機構建立合作機制;辦理國際國內仲裁案件的受理、審查;負責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制作仲裁法律文書并送達;委托相關機構對涉及仲裁的有爭議標的物進行評估、鑒定或審議;辦理當事人向法院申請仲裁案件的財產、證據保全或執行的有關法律手續;負責仲裁員、仲裁秘書隊伍的管理、培訓、聯絡;承辦寧波仲裁委員會日常事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統一納入事業編制管理。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單位 |
招聘 崗位 |
崗位 類別 |
人數 |
性別 |
崗位職責 |
招聘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寧波國際仲裁院(寧波仲裁委員會秘書處) |
辦案秘書(一) |
管理 |
1 |
男 |
辦理仲裁案件的受理、審查和仲裁文書送達、協助開展仲裁案件程序管理、審理記錄仲裁咨詢等 |
普通高等學校三級專業目錄法學類。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全國 |
歷屆生(已取得學歷學位)且符合下列條件: 1、35周歲及以下; 2、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3、具有立法、執法、司法、涉外商事1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
辦案秘書(二) |
管理 |
1 |
女 |
注:1.年齡、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均截止至公告發布之日。
2.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經歷均為全職(非兼職、實習)工作經歷,歷屆生需提供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繳費憑據、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崗位的職責及內容的證明。
3.歷屆生須已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其中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應聘時,須已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用網絡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網址: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報名人員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市本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填報過程中請認真填寫報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
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提供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初審期間系統不對考生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4.繳費確認
時間: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市本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注: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
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人(浙價費[2018]21號)
報考同一崗位的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繳費確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面試命題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知應會知識和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司法局(http://sfj.ningbo.gov.cn/)上公布。
2.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和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養老保險歷年參保證明或勞動(聘用)合同、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崗位的職責及內容的證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張等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如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情況,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遞補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當場領取《面試通知》。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專業知識水平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回答問題的準確性、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替補。
4.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每個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科目。
考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察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司法局(http://sfj.ningbo.gov.cn/)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體檢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未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理。)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名單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市司法局(http://sfj.ningbo.gov.cn/)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574-87657498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9189650
寧波市司法局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rsj.ningbo.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