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院資源利用與稀土開發研究所是廣東省科學院所屬骨干科研機構之一。依托研究所建有稀有金屬分離與綜合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廣東省礦產資源開發及綜合利用重點實驗室、廣東省稀土開發及應用研究重點實驗室等平臺,是我國稀有、稀散金屬研究與學術活動的領頭單位,是我國稀有金屬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稀土綠色提取及稀土功能材料研究的重要基地。研究所面向國家礦產資源安全的重大戰略需求,圍繞稀有金屬礦產資源、二次資源的開發和綜合利用,金屬危廢源頭減量與高效利用、固體廢物減量化與綠色資源化利用、工業廢水無害處置及循環回用,稀土光功能材料、稀土磁性材料、稀土儲氫材料、稀土催化材料等開展基礎、應用基礎及工程化研究。
因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招聘6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博士人員或具有高級職稱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詳見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將報名材料發送至報名郵箱:【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歷”,即刻進行職位報名】,郵件主題為“姓名+應聘崗位名稱+專業名稱+職稱”,招滿即止。報名材料包括:(1)本人簡歷;(2)有效身份證正反面;(3)大學起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4)崗位有要求的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及其他佐證材料;(5)個人榮譽證書、業績成果及相關佐證材料;(6)崗位有要求具備工作經歷的,提供工作經歷證明(社保及勞動合同);(7)現有工作單位的,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8)其他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材料。對填報信息和證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實導致審核不通過,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三)注意事項。
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2.年齡、工作經歷計算至報名截止日;3.應聘人員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參考《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考崗位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考核
考核分為初步考核和正式考核。初步考核結合應聘人員業績成果、個人意愿、人崗適合度等擇優確定為正式考核對象。正式考核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面試人員的專業能力、科研能力及其他綜合能力。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75分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綜合成績。同一崗位若有多人參加面試,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排序確定名次。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排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
五、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招聘有關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七、公示和聘用
經考核、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企事業單位調配人員申辦系統網站(https://ggfw.hrss.gd.gov.cn/rydpo/)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徐老師聯系電話:020-37239215聯系時間: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附件:廣東省科學院資源利用與稀土開發研究所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崗位表
廣東省科學院資源利用與稀土開發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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