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和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有在民辦中小學教育工作經驗。
3、年齡在45-50周歲,身心健康,語言表達及身體無缺陷,相貌端正,無違反師德師風事實存在。
4、資歷條件:具有校長任職相關證件,中級職稱。
二、待遇
面議,待遇優厚。
三、應聘者請提供如下資料
1.簡歷一份;
2.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復印件;
四、聯系方式
1.電話聯系:13902219618(鄭總,辦學人)18922207982(段主任)18922207958(李主任)
2.請應聘者把簡歷及證件發到此郵箱:5534570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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