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持續優化干部人才隊伍,為我區全方位高質量轉型發展提供堅強人才保障,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開展體制內人才回流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對象
回流對象為區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和事業干部。其中,公務員(含參公人員)需為省內人員。主要包括以下人員:
1、本人具有陽泉市常住戶籍;
2、本人非陽泉市戶籍,但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為陽泉市常住戶籍或在陽泉市工作。
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急需緊缺人才、碩士以上學歷、副高級以上職稱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四)進入黨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人員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具備公務員身份,且是已登記備案的科級及以下人員;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
1、曾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試用期未滿或其它原因尚未轉正的;
4、有最低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5、原單位不同意調動的;
6、干部檔案存疑的;
7、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組研究不予回流的;
8、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安置方式
按照“編制空缺、人崗相適、平行對口、服從調劑”的原則,回流人員統籌安排至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一般應在我區服務不少于5年。
四、回流程序
(一)報名。報名時間為2024年7月1日至8月9日(工作日期間)。報名郵箱為jiaoquhuixiang@163.com。報名人員將以下材料按順序整理并進行掃描,以壓縮包形式發送至郵箱。壓縮包文件及郵件標題統一命名為:所在單位+姓名+聯系電話。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公務員登記表》(含參公人員);
3、《干部基本信息審核認定表》;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
5、2021、2022、2023年度考核登記表;
6、《陽泉市郊區體制內回流人員信息表》(見附件1)及承諾書(見附件2);
7、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回流證明(見附件3),所在單位有上級主管單位的,須同時加注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回流意見并加蓋公章。
第2、3、4、5項材料需組織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
(二)資格審查
區委組織部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進行,隨報隨審。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回流工作的全過程。
(三)組織考察
區委人才辦統籌安排考察工作。考察主要采取查閱個人檔案、談話等方式進行,著重對擬回流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后,擇優回流。
(四)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回流資格。
(五)公示
在適當范圍內對擬回流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它
(一)報名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商調個人檔案及人事編制、工資、社保手續的,以及規定時間內未能取得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察工作將貫穿回流工作全過程,經綜合考察,進入考察的人選不符合我區職位要求的,可以取消該考察人選回流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的,任何環節均可取消資格,責任自負。
(三)本次人才回流工作接受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廣大群眾的監督,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透明,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咨詢電話:0353—5672919
陽泉市郊區區委人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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