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教師結構,提升新城區域學前教育和全市特殊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本級公辦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在編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本級公辦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在編教師29人,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師義務;
(三)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學生,有獻身教育事業的精神;
(四)戶籍不限,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五)報考學前教育教師崗位,非應屆畢業生須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2022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受疫情影響未參加幼兒教師資格證考試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佐證材料,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其他崗位人員,須在工作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解除聘用合同。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七)具體招聘條件及要求詳見附件1;
(八)國(境)外學歷獲得者在報名前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國內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九)舟山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十)已簽訂委培協議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需出具相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十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計算統一截止至2022年6月24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三、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教育網:http://zsjy.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教育局網站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四、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應聘者于2022年6月25日—2022年7月5日12:00前登陸網址:8.136.245.40:8042/login,填寫相應內容,完成網上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報名信息填寫必須完整、準確、規范。因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不規范造成初審不通過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崗位合格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初審通過名單將在報名結束后的第二天公布在舟山教育網。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初定在2022年7月9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并密切關注舟山市教育局網站通知公告內容。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所有證件證書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
(2)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202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本科(研究生)期間的成績單或相關證明材料,研究生需同時攜帶本科學歷學位相關材料;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
(4)《舟山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應由應聘人員自行打印填寫,手寫體簽名,并提供報名表中所填內容相關證明材料;
(5)報名人員可攜帶能反映個人能力和業績的相關資料,如獲獎證書等;
(6)《報考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
舟山市教育局和相關學校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
(一)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初定2022年7月9日-10日,具體時間、地點資格復審時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通暢,并密切關注舟山市教育局官網通知公告內容。
(二)考試形式
考試形式為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報考信息技術、體育、美術設計、舞蹈、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還需增加專業技能測試。
1.筆試:內容主要為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在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3(特殊教育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內容為試講,主要考察適崗能力、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3.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察專業實踐水平和技能技巧。專業技能測試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均為60分。
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低于60分的,不進入下一環節。
考試結束后,有筆試、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的,在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均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成績30%+面試成績40%折合為考試總成績;有筆試、面試但無專業技能測試的,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折合為考試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如仍相同的,進行加試。
考試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會同各招聘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六、體檢及考察
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會同各招聘學校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舟山市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在規定時間內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編制。
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在規定時間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二)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應聘人員參加公開招聘,必須嚴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和相關安排,具體要求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舟山市教育局網站公告。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046479、2046210、2047074,監督電話:0580-2600333。
附件1:2022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和幼兒教育教師計劃表.wps
舟山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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